春江水暖,暗流涌动,鱼儿们纷纷怀卵洄游,大大小小的鱼鲜都开始露头。然而,有些人却怀着侥幸心理,为了一饱口福,竟然将禁用工具撒到了通江水域。五一前夕,南京市公安局水上分局民警连续查处3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今天(4月29日)下午 ,警方通报了案件情况。
4月26日15时左右,水上分局大厂派出所民警在日常巡逻过程中,发现在马汊河入江口处附近有两人形迹可疑,疑似非法捕捞。民警立刻上前查看,发现两人正在收线。
民警随即在现场周边水面进行勘验检查,共查获“线钩”10根。与此同时,另一组巡逻民警在马汊河葛新桥附近水域现场抓获非法捕捞嫌疑人2名,查获 “飞盘网”1张。4月27日中午,民警再次在马汊河葛新桥附近水域抓获3名非法捕捞水产品的嫌疑人,查获 “飞盘网”1张。3起案件中查获的“线钩”“飞盘网”均属于农业农村部门公布的禁用渔具。“线钩”是一种多枚单钩和鱼线组成的渔具,“飞盘网”顶端形似飞盘, “飞盘”抛出时渔网迅速张开沉入水中。
根据农业农村部门通告,马汊河、驷马河、水阳江、秦淮河、石臼湖等通江水域与长江干流同属禁捕区。在禁捕区内使用禁用工具进行捕捞的,触犯《刑法》第340条之规定,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上述7名犯罪嫌疑人已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自长江十年禁渔以来,长江生态环境不断改善,鱼群清晰可见,江豚频频现身,却有个别人抱着侥幸心理,“蠢蠢欲动”,欲尝江鲜。警方在此提醒广大市民朋友们,“江鲜”诚可贵,“自由”价更高,在马汊河、驷马河、水阳江、秦淮河、石臼湖等通江水域同样不得使用禁用工具进行捕捞。在长江十年禁渔期间,请大家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共同保护渔业资源,形成“水上不捕、市场不卖、餐馆不做、群众不吃”的良好氛围。
(来源:《零距离》记者/谢炜 编辑/玉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