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服务业重点场所、重点单位、企业员工防疫措施可操作性,近日,苏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了《2022年邮政快递、交通、银行、理发服务、商贸流通服务业疫情防控工作指引(试行)(第一版)》。
关于印发2022年邮政快递交通银行理发服务商贸流通服务业疫情防控工作指引(试行)(第一版)的通知
苏防控办〔2022〕56号
各县级市(区)疫情联防联控指挥机构,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经市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同意,现将《2022年邮政快递、交通、银行、理发服务、商贸流通服务业疫情防控工作指引(试行)(第一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苏州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
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5月9日
2022年邮政快递、交通、银行、理发服务、商贸流通服务业疫情防控
工作指引(试行)(第一版)
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科学精准抓好服务业各个行业疫情防控工作,筑牢企业疫情防控防线,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印发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指南的通知》《关于全面从严从紧强化企业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有关精神,以及《2022年企业复工疫情防控工作指引(第一版)》(苏疫指企发〔2022〕191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发改委、市卫生健康委会同相关部门汇编制定了服务业细分行业疫情防控工作指引,提高服务业重点场所、重点单位、企业员工防疫措施可操作性。此为第一批,主要是邮政快递、交通、银行、理发服务、商贸流通共5个行业。
邮政快递
为适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从应急状态转为常态化的形势任务需要,进一步抓紧抓实抓细行业疫情防控工作,根据《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相关防护指南》《疫情防控期间邮政快递业生产操作规范建议(第七版)》等规定,结合苏州实际,制定本规范建议。
一、坚持做好预防工作
1.提高防疫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境外、境内疫情复杂形势,坚持底线思维,充分做好应对零星散发病例和局部聚集性疫情的思想准备和工作准备。要全面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体防控策略,以邮政快递企业对外营业场所、邮件快件处理场所、内部办公场所等生产作业场所为重点,进一步强化防控措施,有效控制风险,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行业高质量发展和安全稳定运行。
2.切实落实“四早”措施。配合相关部门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四早”措施。根据各个季节特点和疾病流行规律,有针对性调整疫情防控措施,防止流行性感冒、其他呼吸道疾病与新冠肺炎叠加流行。
二、加强单位防疫管理
3.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建立健全内部防控工作制度、实施方案和应急处置流程,指定专人负责,层层落实责任,强化落实执行,严防单位内部发生聚集性感染,严防疫情通过寄递渠道传播。
4.遵守地方防控要求。按照地方政府具体规定,做好从业人员从外地返回后登记管理、隔离观察等疫情防控具体工作。按照疫情常态化监测预警工作要求,配合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做好从业人员核酸检测定期抽检工作。
5.做好防疫用品保障。根据企业规模、从业人员数量,储备充足的疫情防控物资,包括消毒设备、消毒用品、口罩(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防护级别的口罩)、手套、洗手液等。按照每工作4至6小时更换一次的频率,定期为从业人员免费分发口罩。
6.加强防疫宣传教育。采取多种方式积极开展新冠肺炎防疫知识宣传,确保从业人员知悉防疫要求,增强防疫意识,熟悉应急处置流程,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从业人员要养成“一米线”、勤洗手、戴口罩、公筷制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
7.完善场所管理措施。在营业场所及生产作业场所入口处醒目位置张贴“场所码”并落实“扫码通行”措施。根据当地分区分级管理要求,落实生产作业场所和各类用品用具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各类消毒用品应当在安全、阴凉、通风处分类单独储存,消毒过程中应当注意安全操作,防止发生火灾和化学品伤人事故。生产作业场所要经常通风换气,提供流动水洗手设施和洗手液等洗涤用品。加强员工宿舍管理,做好通风消毒等工作。有条件的企业应设立隔离观察室。
8.降低疫情传播风险。要加强日常监督管理,督促指导从业人员落实个人防护用品、手卫生等防控措施。每日监测和登记从业人员健康状态,坚持测量体温。要减少非必要聚集性活动,减少参加聚集性活动人员,减少在密闭式场所举行的活动。加强外来人员管理,对于进入应当佩戴口罩的密闭式生产作业场所的用户等外来人员,应当提示其正确佩戴口罩。对外营业场所应当提示用户等外来人员在店内注意保持1米以上距离,减少交谈和接触。可以使用栏杆、标线、告示牌等器材帮助维持秩序。
9.安全卫生使用空调。生产作业场所如需使用空调,应按照或者参照国务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夏季空调运行管理与使用指引(修订版)》相关要求,做好空调清洗、消毒、维护等工作。生产作业场所发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时,应立即关停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活动区域对应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并在当地疾控部门指导下对上述区域内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进行强制消毒、清洗,经卫生学检验、评价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三、实行分区分级防控
10.企业对外营业场所。对于进入企业对外营业场所人员一律进行测温,并查验健康码。高风险地区营业场所要尽量保持通风,每隔4小时全面消毒一次,每隔4小时对工作人员测温一次。对于用户等外来人员使用、接触过的桌椅、笔等用品用具,应当在每次使用后进行消毒。中风险地区营业场所要经常通风,每天全面消毒一次;对于用户等外来人员使用、接触过的桌椅、笔等用品用具,要在每次使用后进行消毒。低风险地区营业场所要经常通风,每天全面消毒一次。
11.邮件快件处理场所。对于进入邮件快件处理场所人员一律进行测温,并查验健康码。高风险地区处理场所要尽量保持通风,每隔4小时全面消毒一次,每隔4小时对工作人员测温一次;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出,并减少内部人员聚集和接触。中风险地区处理场所要经常通风,每天全面消毒一次,并减少内部人员聚集和接触。低风险地区处理场所要经常通风,根据需要进行消毒,并减少内部人员聚集和接触。
12.企业内部办公场所。对于进入企业内部办公场所人员一律进行测温,并查验健康码。高风险地区公司机关、客服中心等办公场所要尽量保持通风,每隔4小时全面消毒一次,每隔4小时对工作人员测温一次;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出,实行弹性工作制,间隔安排工位、座位,减少人员聚集和接触。中风险地区办公场所要经常通风,每天全面消毒一次;间隔安排工位、座位,减少人员聚集和接触。低风险地区办公场所要经常通风,每天全面消毒一次,并减少人员聚集和接触。
13.邮件快件运输工具。加强邮件快件运输工具疫情防控工作。跨不同风险级别地区运行的邮件快件运输车辆,执行所跨地区间最高风险级别防疫标准。
四、加强人员健康防护
14.科学实施个人防护。从业人员在营业大厅、客服中心、信息机房以及其他人员密集、相对封闭、通风不良的生产作业场所内,要佩戴口罩。前台、食堂、出入口等场所工作人员,邮件快件揽投人员,以及直接承担测温、登记、应急处置等疫情防控工作任务人员要戴口罩。邮件快件运输车辆驾驶员在单独驾驶时无需戴口罩;驾驶室内人员为2人以上时,均应戴口罩。在其他生产经营及社交场所,相互距离1米以内的要戴口罩。口罩佩戴前、脱除后应做好手部卫生。废弃口罩归为其他垃圾进行处理。邮件快件揽投人员做好揽投服务工具的清洁消毒,对邮件快件运输车辆的封闭式箱体、闸把、扶手等频繁接触的部位进行重点清洁消毒。
15.实施定期核酸检测。将邮政快递从业人员纳入重点人群“应检尽检”范围,按照地方疫情防控部门要求,做好从业人员定期核酸检测,疫情应急处置期间按地方防疫要求提高检测频次。
16.做好疫苗接种工作。持续组织做好从业人员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确保实现“应接尽接”。针对从业人员平时流动性大、季节波动明显等特点,重点抓好新入职人员疫苗接种工作。邮件快件揽投人员须全程接种新冠疫苗并满14天后方可上岗,符合条件的应当完成加强接种。建立已接种疫苗人员台账,配合医疗机构做好接种人员跟踪、不良反应监测等工作。
17.优化揽投服务模式。揽投过程中应当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并与用户尽量保持距离,避免身体直接接触。提倡使用智能快件箱(信包箱)投递邮件快件。
18.强化应急处置措施。从业人员工作过程中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疑似症状时,应主动报告单位并及时就医。前往医院的路上和在医院内应当全程佩戴口罩,尽量避免乘坐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从业人员发现自己接触新冠肺炎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后,应当及时主动报告单位并配合做好密切接触者的追踪和流行病学调查。
五、严防境外疫情输入
19.加强重点环节防控。综合邮件快件来源地疫情风险等级、上游经营主体资质、寄递物品属性等因素,提前做好疫情风险研判,制定疫情高风险国家和地区清单,并实行动态更新、提级管控。认真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疫情排查、样本采集、核酸检测、通关查验、环境消毒、应急处置等工作。对于进口国际邮件快件,要在进入生产处理环节之后,第一时间进行全面消毒。落实一线作业人员检疫查验、健康防护等防控要求,确保车辆人员保障到位、现场指挥调度到位、司乘人员防护到位、邮件快件消毒到位、车辆消毒到位、分拨处理形成闭环。未完成全流程疫苗接种的人员,不得进入国际邮件快件处理场所。
20.加强重点人员管理。一线作业人员在处理国际邮件快件过程中,应当切实加强个人卫生防护,全程佩戴口罩、手套、护目镜等防护用品,做好上下岗前体温检测。对于保洁员等后勤保障人员、外包运输车辆司机等相关人员,也要开展输入性疫情风险排查防控,避免病毒交叉感染。
联系方式:市邮政管理局市场监管处,0512-67952529
交通
一、总体要求
1.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成立疫情防控领导机构,企业主要负责同志对疫情防控工作负总责,明确各级疫情防控责任人。企业要有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制度和应急预案,有防护物资设备,有对口医疗卫生机构医护力量支持,有留观室和转运安排。要通过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加强对工作人员的疫情防控知识培训和演练。
2.设置卫生专员。设立卫生防疫监督员指导落实疫情防控和个人防护等工作;设立消毒专员,督促指导规范开展消毒。
3.做好防疫物资储备。做好口罩、防护服、消毒液、洗手液、消毒纸巾、橡胶手套、温度计、测温仪和应急药品等防疫物资储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按照每人每天2个、所有人员1个月的用量进行储备,其他物资也按照1个月的实际需要用量进行储备。
4.建立工作人员健康监测制度。指定专人担任健康监测负责人(可兼职),每日上午和下午对工作人员测量体温,询问是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觉/味觉减退、结膜炎、肌痛、腹泻等十大症状并记录,如果发现体温异常或出现上述症状的人员,应立即隔离留观并及时送医排查。当前阶段交通运输一线从业人员每日核酸检测1次,后续根据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进行调整。工作人员疫苗接种做到应接尽接,接种疫苗后仍需注意个人防护,规范佩戴口罩、手套等。
5.通过广播、视频、海报等在交通运输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上开展卫生防护知识宣传,引导督促乘客和工作人员自觉做好戴口罩、手卫生、“一米线”等防护措施。
二、道路客运
6.做好车辆消毒。车内空调出风口、车身内壁及车窗、方向盘、车门及扶手、车辆座椅及安全带、行李架、行李舱消毒频次等车厢内部设备每趟次消毒1次,车厢内垃圾要求及时清扫并转运。客运车辆通风时间间隔每1小时1次,原则上每次通风时间≥10分钟。室外温度和车速等条件适宜情况下,车辆可关闭车内空调,开窗通风。适当提高进入服务区停车休息频次,对客车进行通风换气。
7.做好客运站消毒。封闭环境的无障碍设施设备、自动售取票设备、饮水机(热水器)、乘客及行包安检设备、候车厅座椅、楼梯(直梯)扶手、直梯轿厢内部等乘客接触设施设备消毒频次每1小时1次;封闭环境的进站口、售票窗口、检票口(检票闸机)、发车位、下客区,候车厅(室),公共卫生间,行包托运处,行包寄存处,综合服务处(咨询台),母婴室,站内餐厅,商店等乘客接触区域消毒频次每4小时1次;封闭环境的停车场、车辆安全例检场所,站务员室、驾乘休息室、调度(报班)室、出站检查室等工作人员接触区域消毒频次每4小时1次。卫生间需配备洗手液,具备条件的情况下,卫生间宜配备速干手消毒剂,安装感应式手消毒设施。宜在客运站出入口等醒目位置增加口罩、消毒液储备,方便旅客购买使用。客运站内垃圾要求及时清扫并转运。候车室、餐厅、商店等公共区域通风持续通风,原则上每次通风时间≥10分钟。如使用集中空调,开启前检查设备是否正常、新风口和排风口是否保持一定距离;对冷却塔等进行清洗,保持新风口清洁;运行过程中尽可能减小回风、增大新风量;加强对冷却水、冷凝水卫生管理,定期对送风口等设备和部件清洗、消毒或更换。室外温度等条件适宜情况下,宜持续自然通风。客运站内设置临时留观区,关闭吸烟区使用(如有)。
8.做好人员管理。加强客运企业内部员工(含驾驶员)流动管理,员工不得前往中高风险和有本土疫情地区,对外地返苏员工严格按照苏州市疫情防控要求,执行报备、隔离等相关措施;工作人员岗位要求相对固定,加强员工健康监测,严格落实每日1次核酸检测、全程佩戴口罩和防护手套、每4小时测量1次体温及每日健康码行程码两码查验措施。严格落实工作人员疫苗“应接尽接”要求,开展每日健康监测。车辆运营时,严格落实司乘人员体温测量、查验健康码以及全程规范佩戴口罩等要求。省际、市际班线客车和包车10座及以上客车单侧最后一排设置临时留观区,三类以上班线客车和包车配备消毒剂。
9.做好运输组织。乘客聚集人数占设计乘客最高聚集人数的比例≤50%,乘客健康码查验率100%,按要求查验乘客核酸检测证明,省际、市际客运班线实名查验率和省际、市际包车乘客信息登记率100%,省际、市际客运班线客车和包车客座率≤50%。应安排工作人员为不会使用或者没有智能手机的老人、儿童等乘客提供代查健康码、协助信息填报等服务。未在客运站发车的定制客运车辆,健康码、实名信息由驾驶员在乘客乘车前查验。
三、常规公交
10.做好车辆消毒。每日出车载客前要对车厢预防性消毒,出车后每趟次消毒1次,持续通风。原则上每次通风时间≥10分钟;室外温度和车速等条件适宜情况下,车辆可关闭车内空调,开窗通风;使用空调时,应当选择外循环模式。车厢内乘客每平方米≤4人。
11.做好场站管理。首末站候车厅座椅、无障碍设施设备等乘客接触设施设备每1小时消毒1次;候车室、公共卫生间、发车位、商店等乘客接触区域每4小时消毒1次。封闭环境的首末站需持续通风,原则上每次通风时间≥10分钟;室外温度等条件适宜情况下,宜持续自然通风。若出现人员发热情况,立即对接触区域及设施设备消毒;严格首末站人员进出管理,不得放行无关人员进入场站,对确需进入首末站的人员,测量体温,体温正常才可放行,并做好登记,要求全程佩戴口罩。封闭环境的首末站每平方米≤4人。
12.做好人员管理。加强公交内部员工(含驾驶员)流动管理,明确员工不得前往中高风险和有本土疫情地区,对外地返苏员工严格按照苏州市疫情防控要求,执行报备、隔离等相关措施;工作人员岗位要求相对固定,加强员工健康监测,严格落实每日1次核酸检测、全程佩戴口罩和防护手套、每4小时测量1次体温及每日健康码行程码两码查验措施。严格落实从业人员疫苗“应接尽接”要求,开展每日健康监测;车辆运营时,严格落实乘客测温、查验健康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及全程规范佩戴口罩等要求。
四、出租汽车
13.做好车辆消毒。司机方向盘、座套、安全带、座椅、脚垫、后备箱、空调出风口等重点区域每2小时消毒1次;车门把手、车窗升降按钮、后备箱按钮等重点部位每单消毒1次。若人员出现发热情况,立即对接触区域及设施设备消毒;运营中的车辆每单通风1次,室外温度和车速等条件适宜情况下,经乘客同意,可关闭车内空调,开窗通风;使用空调时,应当选择外循环模式。
14.做好人员防护。司机口罩、防护手套佩戴率100%,司机体温测量每日发车前、收车后各1次,司机健康码每日上岗前查验1次,司机核酸检测1天1次;乘客口罩佩戴率、健康码查验率、信息登记率100%,按要求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乘客后排就座。
五、轨道交通
15.做好场站管理。对车站安检设备、自助售票设备、闸机等车站内乘客频繁接触设施设备(部位)每1小时消毒1次;楼梯扶手、电扶梯扶手、公共卫生间门把手、直梯轿厢内部等乘客易接触设施设备(部位)每4小时消毒1次;封闭环境的车站出入口、站台、站厅、公共卫生间等乘客接触区域每4小时消毒1次;重复使用的一次性票(卡)每日消毒1次;空调滤网每3~4日消毒1次(或每15日更换1次);卫生间配备洗手液;通风时长为运营时段+1小时,实行全新风通风模式;重点车站设置临时留观区。车站拥挤度≤50%。
16.做好车辆消毒。列车每回库1次消毒1次,拉手、立柱、扶手、座椅、车门等乘客易接触部位等车厢内乘客易接触设施设备(部位)每4小时消毒1次。列车实行不间断通风。列车满载率≤50%。
17.做好人员管理。加强内部员工流动管理,明确员工不得前往中高风险和有本土疫情地区。工作人员岗位要求相对固定,加强员工健康监测,严格落实每日1次核酸检测、全程佩戴口罩、每日4小时1次体温测量及每日健康码行程码两码查验措施。严格落实从业人员疫苗“应接尽接”要求,开展每日健康监测,工作人员口罩佩戴率、防护手套佩戴率100%;乘客口罩佩戴率100%、体温测量率100%、健康码查验率100%,按要求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六、道路货运
18.做好车辆消毒。道路货运车辆须随车配备消毒湿巾、手消毒剂等防护用品。冷藏保鲜货物、零担货物运输车辆的司乘人员每次出入驾驶室时均需重新消毒,车厢内、外部消毒频次每趟次2次(进出各一次),车厢外部重点接触部位每次接触前均需消毒1次,其中,冷藏保鲜货物运输车辆每次进出均需做好运输信息登记;其他普通货物运输车辆(散装货物、大件货物、集装箱等)驾驶室、车厢外部的消毒频次不得低于每趟次1次;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驾驶室消毒频次不得低于每趟次1次。
19.做好人员管理。从业人员要全程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作业前后均须消毒或洗手。司乘人员(包括驾驶员及押运员等随车人员)每趟次测量2次体温(进出各一次),每日核酸检测1次。所有从业人员要按规定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符合条件的要完成同源加强免疫或序贯加强免疫接种。外地返苏从业人员按照苏州市疫情防控要求执行报备、隔离等相关措施。
20.做好场站管理。货运场站运营单位要对所有进出场站的车辆及人员进行信息登记。车辆进、出场站均需消毒,场地及装卸机械每8小时消毒1次,餐饮区、卫生间、垃圾盛装容器每4小时消毒1次,其中,卫生间还需配备84消毒液和洗手液,办公区、餐饮区、卫生间要持续通风。所有场站均需设置留观区,并通过广播、电子屏、海报等形式开展卫生防护知识宣传。
上述内容适用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下相关企业复工复产,后续疫情防控相关内容调整的,按最新指南或要求实施。
联系方式: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0512-65820231
银行
1.落实单位主体责任。成立疫情防控领导机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对疫情防控工作负总责,明确各级疫情防控责任人。单位要有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制度和应急预案,加强“人、物、环境”同防,有防护物资设备,有对口医疗卫生机构医护力量支持,有留观室和转运安排。要通过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加强对工作人员的疫情防控知识培训和演练。
2.设置卫生专员。设立至少2名卫生防疫监督员指导落实疫情防控和个人防护等工作;设立至少2名消毒专员,督促指导规范开展消毒。
3.做好防疫物资储备。做好口罩、防护服、消毒液、洗手液、消毒纸巾、橡胶手套、温度计、测温仪和应急药品等防疫物资储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按照每人每天2个、所有人员1个月的用量进行储备,其他物资也按照1个月的实际需要用量进行储备。防护用品均为一次性使用,严禁多次使用和多人轮流使用。使用过的一次性防护用品应集中收集处置。
4.加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重点人员(柜面业务人员、安保人员、大堂经理等与客户直接接触人员)应当完成全程疫苗接种满14天方可上岗,符合条件的应当完成加强接种;其他岗位符合接种条件的工作人员也应完成接种。接种疫苗后仍需注意个人防护,规范佩戴口罩并尽量避免与客户近距离接触等。
5.建立工作人员健康监测制度。指定专人担任健康监测负责人(可兼职),每日上午和下午对工作人员测量体温,询问是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觉/味觉减退、结膜炎、肌痛、腹泻等十大症状并记录,如果发现体温异常或出现上述症状的人员,应立即隔离留观并及时送医排查,同时做好信息上报和排查。要关注第三方服务人员(客服、物业、安保、保洁、押运、送货等)。根据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的要求,组织工作人员进行核酸检测。
6.规范银行开展消毒工作。银行增加消毒频次,对取号机、柜台柜面、密码器、签字笔、点钞机、ATM机、公共座椅等公用物品设施做好清洁消毒。可选用75%酒精擦拭消毒或一次性消毒湿巾擦拭消毒,每日消毒3次。公共卫生间要配备足够的洗手液(或肥皂),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工作。洗手池用有效氯500mg/L的消毒液擦拭消毒、作用时间不少于30分钟,卫生洁具用有效氯500mg/L的消毒液喷洒或擦拭消毒、作用时间不少于30分钟,便池及周边可用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喷洒或擦拭消毒、作用时间不少于30分钟,每日清洁消毒不少于3次。公共垃圾桶可用有效氯500mg/L的消毒液喷洒消毒、作用时间不少于30分钟,每日2次。电脑键盘、电梯按钮、开关等高频接触表面可选用75%酒精擦拭消毒或含醇消毒湿巾擦拭消毒,扶梯扶手、门把手、水龙头等高频接触表面可选用75%酒精擦拭消毒或含醇消毒湿巾擦拭消毒,或有效氯500mg/L的消毒液擦拭消毒、作用时间不少于30分钟后用清水擦拭干净,每日清洁消毒不少于3次。
7.加强银行入口处的管理。对进入银行的客户和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和核验健康码,体温和健康码正常者方可进入。体温异常者,建议及时就医,就医途中正确佩戴口罩,做好手卫生。根据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的要求,查验核酸检测证明。
8.确保有效通风换气。温度适宜时,尽量采用自然通风加强室内空气流通,每日最少三次,每次最少30分钟。如使用集中空调,应在开启前检查设备确保运行正常,确保新风取风口与排风口之间保持一定距离,对冷却塔等进行清洗,保持新风口清洁;运行过程中以最大新风量运行,加强对冷却水、冷凝水等卫生管理,定期对送风口等设备和部件进行清洗、消毒或更换。
9.提供足够的手消毒液或设备。公共卫生间要配备足够的洗手液和消毒液,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工作;在公共区域或咨询台等处配备速干手消毒剂或感应式手消毒设备。
10.保持环境卫生。保持银行大厅、电梯口和咨询台等区域环境整洁,及时清理垃圾,做到“日产日清”。
11.做好顾客防控措施。在大厅内设置“1米线”,提醒客户排队取号或在ATM机存取款时保持安全距离并佩戴好口罩。控制大厅内办理业务的客户数量。推荐客户优先考虑手机银行、网络银行或在ATM机上办理日常业务;在服务台或柜台配备速干手消毒剂,提醒客户加强手卫生。
12.做好工作人员个人卫生。及时进行手卫生,避免用未清洁的手触摸口、眼、鼻,打喷嚏、咳嗽时用纸巾遮住口鼻或采用肘臂遮挡等。
13.做好工作人员个人防护。工作人员工作期间,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客户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防护等级口罩。口罩弄湿或弄脏后,及时更换。作业过程中和作业后,应及时进行手卫生和手消毒,可选用速干手消毒剂或直接用75%乙醇进行擦拭消毒。食堂采取分餐或错峰用餐。加强员工下班后管理,避免不必要的人员流动和聚集性活动。
14.加强健康教育。通过海报、电子屏、宣传栏、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加强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宣传。
15.规范做好疫情处置。当出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时,应及时向卫生健康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报告,按照卫生健康部门的要求规范开展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在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对场所进行终末消毒,同时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清洗和消毒处理,经卫生学评价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16.落实数字化“数字化扫码通行”措施。通过“扫码设备扫描苏康码”或“群众主动扫描场所码”两种方式,安排专人落实“扫码通行”措施,做到逢进必扫、逢扫必验,不漏一人。如客户出现“您当前不适合进入公共场所”等提示,不得允许其入内。
联系方式:苏州银保监分局办公室,0512-68417661
理发服务
为满足当前疫情防控期间群众基本生活需要,结合苏州实际,制定本规范建议,对全市(封控区、管控区除外)理发店“洗剪吹”服务有序恢复开放。恢复营业的理发店须落实好以下防控措施:
1.做好开业准备。对营业场所进行彻底消杀、清洁,配备扫码枪(或申领“场所码”)、消毒剂、医用口罩和测温设备。工作人员须全程接种新冠疫苗并满14天后方可上岗,符合条件的应当完成加强接种,无14日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落实重点人群“应检尽检”管理,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有效期根据防控形势要求明确)方可上岗。开业前,须向所在镇(街道)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备,并签订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承诺书。
2.做好客流管理。引导顾客预约、错峰理发,同一时间内室内顾客人数不得超过理发师人数。除工作人员、顾客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在门外等候的顾客应保持1米线安全距离。
3.严格入店查验。安排专人负责,对顾客、工作人员等进入人员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包括扫描场所码,核验苏康码、行程码,测温,戴口罩,提供有效期限内的核酸阴性报告等措施,具体要求由属地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根据当地疫情防控形势加以明确),符合要求的人员方可进入。
4.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员工健康状况登记表,每日对工作人员健康状况进行登记并留存记录,发现可疑症状立即停止营业并向所在社区(村)报告。工作期间,工作人员应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更高防护等级口罩,顾客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更高防护等级口罩。鼓励采用非接触式扫码付款。
5.落实日常消杀。每日早、中、晚三次对收银台、座椅、物品存储柜和操作台等公用设施设备,以及门把手等高频接触物体表面清洁消毒,可用75%酒精擦拭或250mg/L到500mg/L含氯消毒剂喷洒或擦拭消毒,并做好日志记录。保持环境整洁,及时清理垃圾。理发用具以及顾客用品(毛巾、围布等)做到一客一用一消毒。
6.确保有效通风换气。温度适宜时,室内尽量采用自然通风。如使用空调系统,要加强通风换气,满足室内温度调节需求的前提下,空调运行时门窗不要完全闭合,或者每运行空调2~3小时后,通风换气20~30分钟。运行期间,应定期对过滤器和滤网等部件进行清洗、消毒或更换。空调滤网的清洗消毒建议每周一次。
7.突发应急处置。当出现新冠肺炎疫情时,应立即停止营业。在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对场所进行终末消毒,经卫生学评价合格后方可重新营业。
8.附则。理发店疫情防控具体举措根据市或属地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要求动态调整,以市或属地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通告为准。
联系方式:市商务局服贸处,0512-68633679
商贸流通
为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有力有序、分类推进商贸流通企业复商复业,根据《江苏省卫生健康委江苏省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指南(2021年9月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指引。
一、总体要求
1.商贸流通企业要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密切关注最新疫情防控政策措施要求,认真落实相关规定,做到内部管理到位、设备环境消杀到位、人员健康管理到位、外来人员车辆核查到位等。
二、复商复业范围
2.按照保民生、保安全生产、保产业链协同的要求,在疫情防控措施全面落实前提下,推动商场、城市商业综合体、专营店等率先复商复业,适时推进全部商贸流通企业复商复业。
三、复商复业标准
3.完善防控机制。企业要全面落实主体责任,成立复商复业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企业法人为第一责任人;健全疫情防控机制,科学制定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应急预案,明确工作要求、规范防控措施,并把责任逐级落实到班组和岗位,确保防控工作落细落实。开业前,企业须向所在街道(镇)报备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签订承诺书。
4.加强员工排查。建立返岗员工花名册,实行健康状况“一人一档”管理,详细掌握每位员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健康状况和到岗前出行信息、疫情接触史,严格落实重点人员核酸检测制度,按规定频次完成核酸检测,员工加强针做到应接尽接。
5.设置卫生专员。企业设立至少2名卫生防疫监督员指导落实疫情防控和个人防护等工作;设立至少2名消毒专员,督促指导规范开展消毒。
6.建立工作人员健康监测制度。指定专人担任健康监测负责人(可兼职),每日上午和下午对工作人员测量体温,监测是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觉/味觉减退、结膜炎、肌痛、腹泻等十大症状并记录,如发现体温异常或出现上述症状人员,应立即予以隔离留观并及时送医排查。
7.落实防控措施。开业前对营业场所内生产、经营、生活、办公区域全面进行环境卫生清理和消毒消杀,对重点设施设备等部位要进行彻底消杀,保持良好通风,防止病毒传播蔓延。要设置进口、出口独立通道,不可混用。
8.配足防疫物资。企业要储备足够的一次性口罩、一次性手套、消毒液、消毒纸巾、洗手液、酒精、测温仪等基础性和应急防疫物资。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按照每人每天2个、所有工作人员1个月的用量进行储备,其他防疫物资也按照1个月的实际需要用量进行储备。
9.设立“场所码”。为切实维护疫情防控秩序,必须以配备闸机、扫码枪或张贴、摆放二维码等方式严格执行“场所码”制度规定。未设置“场所码”的不得复商复业;经营管理主体必须监督进入人员扫“场所码”。商业综合体只设立总“场所码”,顾客进入综合体内的门店无需再扫“场所码”。
10.设置隔离设施。科学设置隔离场所、设施,配备防护服,有条件的商贸流通企业可安排医护人员和配备必要的隔离室应急装备。制定健全本单位应急情况处置预案,明确人员处置和消毒管理制度,确保遇有特殊情况时,迅速进行转移隔离处理。
11.强化内部管理。加强营业场所通风、消毒、卫生管理;加强员工“两点一线”点对点上岗管理,合理安排营业计划,减少人员大范围流动。
12.保障安全生产。企业复商复业前要专题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全面开展风险排查,及时进行安全警示教育,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确保安全复商复业。
四、相关要求
13.把好入口关。对进入商贸场所的顾客,要按属地防控要求,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查验措施(包括扫描场所码,核验苏康码、行程码,测温,戴口罩,提供有效期限内的核酸阴性报告等措施,具体要求由属地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根据当地疫情防控形势加以明确),核验正常后方可进入。
14.严格控制入场人数。商贸流通企业应严格根据所在地区疫情风险等级、营业面积、营业区域、营业内容、客流高峰时段等情况,合理设置一定时段内的顾客最大接待量,防止造成人员聚集。收银台、服务台前人员排队间隔距离1米以上,减少人员聚集,降低疫情输入风险,提倡非接触式结账。具体实施要求由属地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根据当地疫情防控形势加以明确。
15.做好疫情防控培训。商贸流通企业要充分利用海报、电子屏和宣传栏等各种宣传方式,开展个人卫生健康教育和疫情防控知识的宣传普及。
16.开展应急处置演练。商贸流通企业要根据企业自身情况,积极组织员工开展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演练工作。当出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时,应在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对场所进行终末消毒,同时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清洗和消毒处理,经评价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五、附则
17.商贸流通企业疫情防控相关具体措施,要根据市或属地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要求动态调整,以市或属地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通告为准。
联系方式:市商务局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处,0512-68633663
(来源:苏州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