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两全国试点完成十八笔抵押登记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可抵押融资

2022年05月23日 09:06:51 | 来源:泰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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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兴化市完成首宗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融资。至此,我市纳入全国试点的兴化与泰兴两地,均已有了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的成功案例。

  兴化的这笔抵押登记地块面积约5亩,位于兴化市竹泓镇尖沟村。土地使用权人为兴化市灵勇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为了增加周转资金,该企业决定以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融资。在兴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人民银行兴化市支行的指导和推动下,兴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与兴化金融机构积极沟通探索,成功为企业办理了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登记并发放贷款100多万元。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贷款,在过去是很难实现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利用处处长史松坡说,过去,农村集体土地在很多情形下不能直接作为建设用途,必须征收为国有土地之后由地方政府统一供应。2019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正案中,最大的亮点就是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赋予了集体建设用地与国有建设用地同等的权益。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是一项全新工作,2020年,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要求先行开展试点工作,兴化市与泰兴市均被列入试点名单。

  史松坡介绍,对于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不少金融机构都持谨慎观望态度。

  为了支持和推动这项工作,泰兴市先后出台“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实施方案”“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管理办法(试行)”“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净收益管理办法(试行)”“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等政策性文件,确立了农村集体土地与国有土地同价同权、同等入市等基本原则,从抵押登记、贷款管理、风险控制、收益分配等多个角度对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贷款试点进行全流程管理。

  据泰兴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的数据显示,截至目前,该市已经办理了17笔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登记。

  为推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兴化市也出台了“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管理办法”。目前,《兴化市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贷款试点暂行办法》正在讨论当中,近期将会出台。

  史松坡表示,作为试点地区,兴化、泰兴两地的成功案例告诉大家,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是可以抵押变现的,这些抵押贷款案例,给市场吃了“定心丸”,让银行敢贷款,让企业敢拿地,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破除了障碍,促进“金融活水”流向农村,为乡村振兴蓄积了新能量。

  (来源:泰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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