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第十五次党代会提出,我们要走共富之路,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推动优质公共服务扩大供给、均衡布局,不断满足高品质生活需求。 截止“十三五”末,南京市常住人口931.47万,其中 60 周岁以上人口 176.77万,占18.98%;65岁以上人口为127.6 万,占13.7%,已接近14%的深度老龄化标准。推进老年教育高质量发展是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的重要内容,关系到南京市近19%老年人的高品质生活需求。
2021年11月18日发布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明确指出,当前我国要扩大老年教育资源供给。将老年教育纳入终身教育体系,教育部门牵头研究制定老年教育发展政策举措,采取促进有条件的学校开展老年教育、支持社会力量举办老年大学(学校)等办法,推动扩大老年教育资源供给。鼓励有条件的高校、职业院校开设老年教育相关专业和课程,加强学科专业建设与人才培养。编写老年教育相关教材。依托国家开放大学筹建国家老年大学,搭建全国老年教育资源共享和公共服务平台。针对当前我市老年教育发展面临的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不顺、供需失衡和区域失衡、经费保障与社会支持不足等亟需解决的主要问题,建议我市在十四五时期重视加快推进老年教育高质量发展,应及时采取以下若干战略对策。
一是成立市老年教育工作委员会,创新老年教育管理体制。创新体制机制是当前影响我市老年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关键。要着力改变南京市老年教育“九龙治水”现状,明确我市老年教育牵头主管部门是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由于老年教育的基本属性是教育,老年教育是国家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终身教育的最后阶段),建立健全党政统一领导、各相关涉老部门共同参与的老年教育领导机构——市老年教育工作委员会,由市委组织部、老干部局,市发改委、民政局、文旅局、财政局、教育局、老龄委等其他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参与,密切配合,通过规划编制、政策制定、指导监督,对办学资质、教学内容、师资培训、生源管理等进行业务管理;共同推进老年教育发展。
二是整合现有资源,扩大老年教育资源供给。国务院和江苏省老年教育行动计划,均明确了老年教育工作布局和组织体系,提出“以各种形式经常性参与教育活动的老年人占老年人口总数的比例达到20%以上”的目标。建议整合利用现有文化、教育等各项社会资源,为老年人提供多形式、多层次的教育服务。促进各级各类学校开展老年教育。推动地处南京的众多普通高校和职业院校积极接收有学习需求的老年人入校学习,面向老年人提供课程资源。整合利用市区各级文博场馆、文化宫、图书馆等公共文化场所,开展面向老年人的公益专场、社教活动或短期培训活动,财政可以按照公益活动给予补助,或在现有保障政策内向老年教育活动倾斜。充分利用社会教育资源为老年群体服务。鼓励现有少儿教育机构、成人教育机构有针对性地设计开发老年课程,开展老年教育服务,使社会闲置教育资源为老年教育所用。
三是打造市级和基层“两个中心”,搭建老年教育一体化发展平台。市级中心指的是成立市老年教育信息化服务中心,推进老年教育的信息化、现代化发展,把“全国示范老年大学”的精品课程开发成网上教学,打造一批优质的网上学习资源,不断满足老年人的“线上服务需求”。加强老年教育课程学习需求的信息采集和数据分析,根据不同的学习需求开展菜单式的资源推介与配送。建立老年教育师资库,完善老年教育师资信息储备、查询、配送与反馈,搭建优质教师资源集聚和共享平台。基层中心指的是城市街道层面老年教育服务中心。“十四五”期间,江苏省将优化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将街道老年人日间照料服务中心提档升级为城市街道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打造托养、医养康养、上门服务、居家探访、失能老人帮扶、老年教育于一体的综合体。建议借助街道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将老年学校、老年开放教育、老年社区教育整合起来,形成适应社区老年人需要的社区老年教育一体化发展平台,由街道根据属地各社区老年人的不同需求,开展不同类型的老年教育。
四是开展老年教育“六化”评估,规范老年教育发展体系。引导全市老年教育要向均衡化、人本化、规范化、特色化、现代化、国际化“六化”方向发展。建议创建老年教育“六化”评估指标体系,围绕各级老年教育的硬件保障、学校管理、学生培养、师资水平、课程设置、办学成效、对外交流合作等方面开展评估,引领老年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办学规模等要素,规范老年大学名称。区级及以上主办称老年大学,镇街主办一般称老年学校(达到1000人及以上招生规模的申请升级老年大学),村居主办一般称老年学堂。在全市范围内推广江宁区老年教育发展模式,逐步建立健全“市级老年大学—区老年大学—街道(乡镇)老年学校—社区居委会(村)老年学堂”四级老年大学教育体系;发挥金陵老年大学引领作用,鼓励设立金陵老年大学分校,带动全市老年大学(学校、学堂)的发展;积极发挥南京老年教育协会的作用,成立老年大学教育联盟,扩大联盟资源共享与经验推广。
五是鼓励社会力量发展老年教育,建立老年教育经费筹措运作机制。倡导、鼓励、支持行业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等各类社会力量举办或者参与老年教育,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加强对社会力量办学的统筹协调、政策指导、业务管理,积极鼓励民办老年教育,通过制定相应政策、协调出租、转让闲置的学校、培训机构等举措,帮助破解民办老年教育发展难题。学习借鉴宁波市“五个一点”(政府投一点、部门助一点、专项补一点、企业捐一点、个人收一点)的老年教育经费筹措运作办法,由市级层面出台文件,将老年教育正式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明确落实财政专项预算、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合作等具体办法,支持和鼓励民间资本、社会资本以不同方式举办或参与老年教育,对非营利性民办老年教育机构采取根据学位进行补贴、基金奖励、捐资激励等扶持措施,形成多元化、可持续的老年教育经费筹措机制。
六是推进老年教育立法工作,加大老年教育发展规划与政策支持。促进《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国家和江苏省老年教育行动计划中相关要求落地落实。建议尽快出台《南京市“十四五”老年教育发展规划》,由市区人民政府负责统筹协调本行政区域内老年教育工作,把老年教育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将老年教育高质量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全市高质量建设指标体系范畴。适时推进老年教育立法工作。目前上海、福建、宁波等省市出台了终身教育条例。天津、安徽、徐州等省市出台了专项的老年教育条例。“十四五”期间推动我市老年教育地方立法,要对实践情况进行总结提升,明确老年教育的宗旨、功能与性质,制定老年教育的各项规章制度,通过法治力量促进和规范老年教育。
(本文来源:2021年12月01日 《南京日报》)
(作者张圣喜为中共南京市委老干部局副局长、金陵老年大学副校长,叶南客为中国老年大学协会老年教育学术委员会主任、金陵老年大学副校长、南京雨花台红色文化研究院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