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诈骗的“配角”也是“角儿” 两男子为诈骗团伙服务获刑

2022年06月25日 12:25:08 | 来源:我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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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管控太严了,不能长期做了,搏一把,不管结果怎样都要收手了。”张某甲在全民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的形势下,仍存侥幸心理,纠集张某乙为刷单诈骗团伙提供“发红包”服务,引诱被害人上当受骗。今天(6月25日),记者从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经海安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张某甲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以诈骗罪判处张某乙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缓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家住广东省惠州市的张某甲在网上找到一份在微信群发“红包”的兼职工作,日工资200元。雇主在群里发布诸如关注店铺、点赞明星微博等简单任务,张某甲则在被害人完成任务后发放奖励“红包”。

  张某甲意识到雇主在组织实施网络刷单诈骗犯罪,但为获取非法利益,仍自愿受其驱使,并垫资雇用同乡张某乙一同为刷单诈骗团伙服务。通过不断发布任务和支付蝇头小利,刷单诈骗分子逐渐取得被害人信任,在时机成熟时推出“珍信”APP链接。

  被害人下载安装后,刷单诈骗分子会解散微信群,切断被害人之间的交流,并在APP内一对一“指导”被害人做大单任务,骗取钱款。其间,张某甲获利至少3万元,张某乙获利至少7千元。

  经查,被害人范某、王某、匡某在收到张某乙的微信扫码转账红包,被引诱下载“珍信”APP后,被他人以做“连环大单任务”需要预付款、投注等为由,合计被骗185396元。案发后,张某甲、张某乙退还非法所得3.7万元,张某乙另退赔被害人2.9万元。

  海安市检察院审查认为,张某甲、张某乙明知他人实施电信诈骗活动,仍积极参与并提供帮助,数额巨大,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张某甲有贩毒前科,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意见,作出上述判决。

  近年来,网络诈骗人员针对家庭主妇在家兼职的需求,精心设计各种刷单骗局,组织各类“托儿”粉墨登场,骗取被害人钱财。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立足检察职能,不仅持续对网络诈骗“主角”保持高压态势,还毫不手软严打网络诈骗各类“配角”,严惩网络犯罪,净化网络空间。

  (来源:《零距离》记者/胡艳 通讯员/柳泽忠 冯盼盼 编辑/高若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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