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6月25日),记者从扬州高邮警方获悉,近日,高邮市公安局蝶园派出所抓获一名诈骗犯于某,于某现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020年夏天,于某在高邮面馆吃面的时候认识了面馆老板赵先生。起初于某只是在面馆吃面,有的时候和赵先生聊一聊家常。有一天早上的时候,于某和赵先生说自己身上没有现金,现在着急出差需要现金,想先借100块钱救救急。
赵先生因为之前听于某打电话的时候,总是听到于某说一些跟公安工作有关的事情,所以下意识认为于某在公安部门工作,想着100元也不是什么大钱,便借给了于某。
过了几天,于某就把钱还给了赵先生,赵先生就更加相信于某了。又过了一周,于某找到赵先生说自己要去南通出差抓人,需要民用车辆,想征用赵先生的车,一路上的费用单位会报销的。赵先生听到这里,也想去见识见识公安的工作,就同意和于某去趟南通。
当天下午3点钟,赵先生就载着于某去了南通,在于某和赵先生去往南通的路上,赵先生跟于某提起自己儿子在扬州工作不理想,于某听到这里就自称自己认识扬州某局的局长,可以帮赵先生的儿子找个体面的好工作。赵先生心想,自己遇到了贵人,要和于某多来往来往。
二人到达南通一个小区,于某说要在这里蹲点抓人,赵先生就陪着于某在草丛里蹲点,到了夜里12点,于某说人已经被其他行动组的同事抓到了,于是两人就返回高邮了。
过了几天,于某就给了赵先生1000元,说这是上次出差报销下来的费用。经此一事,赵先生就对于某的身份深信不疑。但事实上,于某是去南通蹲点要债的,当天晚上苦等欠债人,人也没等到,就想着借此引赵先生入圈套。
后来,于某借着给赵先生儿子找工作要打通关系、自己出差抓人需要经费、家里人生病急需用钱的由头,陆陆续续向赵先生索要了1.9万元。然而赵先生儿子的工作迟迟找不到。后来赵先生得知于某是有前科的人,又想到有前科的人不可能是警察,才知道自己被骗了。
2021年1月份的时候,有位纪先生又中了于某的圈套,这回于某不冒充警察了,而是以做消防工程的工头身份开始诈骗。
原来,于某和纪先生的母亲秦女士是租住在同一户里的,纪先生的丈母娘顾女士也经常来秦女士这里玩。有天,于某和秦女士借钱,说自己之前在高邮某高档小区做消防工程,可是小区的开发商付不了消防工程的钱,就用5套房子抵押工程款给了自己老板陈总,一套房子139平方米带有车位,总共65万元,现在就想把这套房子买下,但还差2.5万元。
秦女士和顾女士也想通过于某买这套划算的房子,于是就先大大方方借给于某2.5万元。于某也答应秦女士和顾女士跟老板说一下买房子的事情。
起初,纪先生对这件事还存疑,但于某直接带纪先生一家去看了某高档小区的在建的房子。纪先生一家就消除了疑虑,付给了于某3万元的定金。
后来于某又以老板周转不灵、买电动车车位、汽车车位需要装警报器、车库要定金等理由,陆续分别向秦女士和顾女士索要11万,向纪先生索要10.9万元。
直至2022年年初,此小区正式开盘后,纪先生一家都没有拿到房子,才意识到被骗了。最终,纪先生一家总共被骗20多万。
据警方调查,所谓的工程老板陈总是于某之前常去做足疗的一个按摩师名字,之前于某假借自己是宾馆老板想和陈先生借钱,但陈先生没有同意,两人就不再联系了。
“于某一会冒充警察,一会又冒充做消防工程的工头,各种话术只为骗取他人钱财。”目前,于某已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来源:《零距离》记者/冯珂 编辑/高若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