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南通海门区生态环境损害劳务代偿暨“千名生态志愿者进千企普法活动”在青龙港生态园启动。
活动中,相关负责人阐述了实施生态环境损害劳务代偿的意义,为10名生态志愿者代表颁发生态普法宣传志愿者聘书和法律书籍。
据了解,自2019年生态环境部确定南通作为全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实践引领区以来,海门区勇于探索、先行先试,办理了一批有影响力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在抓好案件办理的同时,海门积极探索新做法,不断总结新经验,在全省、全市率先制定出台了《南通市海门生态环境局关于生态环境损害劳务代偿的暂行办法》《南通市海门生态环境局关于办理生态环境损害案件惩罚性赔偿的方案》等制度化文件,率先设立全省首个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公益林,充分践行“环境有价、损害担责、应赔尽赔”的理念,为全市乃至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作出有益探索。
启动仪式结束后,首批对生态环境损害进行劳务代偿的18家企业代表前往生态公益林清理杂草。
(来源:海门区融媒体中心 编辑/高予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