刷脸转移赃款被判刑 法院重拳严惩电信诈骗关联犯罪

2022年07月08日 17:23:05 | 来源:我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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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信诈骗的手段一直在翻新,目前电信诈骗案依然高发,仅南京鼓楼区,今年上半年公安机关接到的电信诈骗类警情就有781起,涉案金额高达1.15亿元,日均损失在60万元。大家也很关心,在电信诈骗发生后,为什么被骗的钱那么难追回?

  今天(7月8日),南京鼓楼区人民法院发布了一批涉电信诈骗的典型案例,其中就有不少电信诈骗的关联犯罪,正是这种类型的犯罪,帮助电信诈骗嫌疑人将赃款转移或洗白了。

  诈骗犯罪分子为了逃避打击,会寻找他人来帮助转移诈骗所得钱款。今天,南京鼓楼区人民法院发布的一起典型案例中:朱某等三人明知上家从事诈骗活动,还将自己的手机、名下银行卡等提供给上家,并通过刷脸帮助上家转移赃款。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刑庭副庭长李丽媛介绍,“本案的嫌疑人按照上游的安排,飞到指定地点,根据指示提供刷脸转账,因为按照我们江苏的相关规定,一个人转账5万以上,每一笔转账都要刷脸,他们就负责在转账的时候刷脸,把资金转移走”。仅两个月朱某等人就转移了200多万赃款。最终法院判决3人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3年8个月至3年1个月不等刑期。

  在另一案件中,徐某等4人也是明知上家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了获取高额报酬,在某电商平台注册了商铺,发起虚拟交易,由上家骗取受害人向他们的店铺支付货款,收款后他们再将货款转移给上家。南京市人民法院刑庭副庭长吴志坚介绍,“受害人的钱是不会直接进入到诈骗分子自己的账户上,通过中间层层转移, 目的就是让公安机关没有办法查到这笔钱”。

  一个月内,徐某等4人通过虚拟交易的方式共为上家走账1280多万。法院审理后,判决徐某等4人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到6个月不等刑期。法官提醒,网络犯罪的帮助行为是电信诈骗的重要一环,给司法机关的追赃挽损带来了巨大阻碍,因此也是重拳打击的犯罪行为。李丽媛介绍,“对于追赃挽损,我们法院一般是从两个方面工作,一是冻结账户来止损,第二是敦促这些转款的人员将涉及到的被害人的金额尽快转出,在全额转出的情况下,我们可以考虑从轻处罚”。

  提醒广大市民,切勿贪图眼前小利,成为犯罪分子的帮凶,否则将面临严厉的刑事追责。

  (来源:《零距离》记者/刘舒 编辑/国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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