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校外培训机构 南京发布情况通报

2022年09月05日 18:07:55 | 来源:我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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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校外培训机构中出现的乱象已成为大家关注的热点问题。为切实维护广大群众合法权益,按照《关于开展2022年暑期校外培训规范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南京市、区两级专项检查组通过“四不两直”方式,对全市994家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了专项检查,并对查处的相关情况予以通报。

  01

  机构名称:刘某(个人)

  地址:玄武区珠江路88号新世界百货A座*室

  违规情形描述:

  1.无证无照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

  2.存在消防安全隐患

  3.无疫情防控措施

  处理情况:

  1.当场责令立即停办

  2.对当事人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和“双减”政策宣教

  3.做好定期巡查,防止违规培训反弹反复

  02

  机构名称:李某(个人)

  地址:秦淮区中山东路218号长安国际中心*楼

  违规情形描述:

  1.无证无照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

  2.存在消防安全隐患

  3.无疫情防控措施

  处理情况:

  1.当场责令立即停办

  2.对当事人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和“双减”政策宣教

  3.加强后期巡查,防止违规培训反弹反复

  03

  机构名称:朱某(个人)

  地址:建邺区所街100号乐基广场1号楼*室

  违规情形描述:

  1.无证无照面向小学生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

  2.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

  处理情况:

  1.当场责令立即停办

  2.对当事人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和“双减”政策宣教

  3.加强后期巡查,防止违规培训反弹反复

  04

  机构名称:赵某(个人)

  地址:鼓楼区草场门大街101号文荟大厦*楼E座

  违规情形描述:

  1.无证无照,以托管名义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

  2.存在消防安全隐患

  3.无疫情防控措施

  处理情况:

  1.当场责令立即停办,下发停止违规办学告知书

  2.对当事人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和“双减”政策宣教

  3.加强后期巡查,防止违规培训反弹反复

  05

  机构名称:南京优博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栖霞区尧化街道金尧路18号

  违规情形描述:

  以托管服务名义,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

  处理情况:

  1.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机构立即停止学科类培训

  2.约谈机构负责人,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和“双减”政策宣教

  3.加强后期巡查,防止违规培训反弹反复

  06

  机构名称:南京泰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雨花台区小行路16号(江苏警官学校内1号楼1楼)

  违规情形描述:

  1.未经审批多址办学

  2.违规开展初中阶段学科类培训

  3.消防安全存在隐患

  4.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

  处理情况:

  1.当场责令立即关停

  2.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机构立即停止学科类培训

  3.加强后期巡查,防止违规培训反弹反复

  07

  机构名称:南京市江宁区克莱沃艺术培训中心

  地址:江宁区秣陵街道兰台街99号龙湖文心苑商铺1栋101室

  违规情形描述:

  以艺术类培训名义,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

  处理情况:

  1.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机构立即停止学科类培训

  2.约谈机构负责人,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和“双减”政策宣教

  3.加强后期巡查,防止违规培训反弹反复

  08

  机构名称:大明美术教育

  地址:六合区雄州街道双客路5-1号

  违规情形描述:

  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消毒记录仅登记至7月16日;学生健康监测登记未及时完善

  处理情况:

  1.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机构限期整改

  2.约谈机构负责人,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09

  机构名称:南京卡巴科技培训有限公司弘阳分公司

  地址:江北新区大桥北路48号南京弘阳广场C2-213

  违规情形描述:

  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人员健康监测记录中缺新冠肺炎十大症状内容;储备的口罩为非医用口罩;消毒记录未标注消毒剂名称及浓度配比

  处理情况:

  1.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机构限期整改

  2.约谈机构负责人,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10

  机构名称:王某(个人)

  地址:溧水区永阳街道寺桥巷*号

  违规情形描述:

  1.无证无照,以托管名义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

  2.存在消防安全隐患

  3.无疫情防控措施

  处理情况:

  1.当场责令立即停办

  2.对当事人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和“双减”政策宣教

  3.加强后期巡查,防止违规培训反弹反复

  11

  机构名称:黄某(个人)

  地址:高淳区淳溪街道北岭路*号

  违规情形描述:

  1.无证无照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

  2.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

  处理情况:

  1.当场责令立即停办

  2.对当事人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和“双减”政策宣教

  3.加强后期巡查,防止违规培训反弹反复

  教育部门将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双减”要求,持续巩固“双减”成效,坚决整治学科类违规培训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教育部门再次提醒家长,积极响应中央号召,不提前、不超额(3个月)、不在任何培训机构非监管账户缴纳费用,不让孩子参加以教育咨询、文化传播、“家政服务”“住家教师”“众筹私教”“托管”等名义违规开展的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我们邀请您一同参与社会监督,共同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来源:《零距离》记者/何畔 编辑/高若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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