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重新确定全省设区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的决定

2022年09月29日 15:49:47 | 来源:我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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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重新确定全省设区的市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的决定

(2022929日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对全省设区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决定如下:

  南京市61名;    无锡市61名;    徐州市61名;

  常州市51名;    苏州市61名;    南通市61名;

  连云港市51名;  淮安市51名;    盐城市61名;

  扬州市51名;    镇江市51名;    泰州市51名;

  宿迁市51名。

  (记者: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罗聪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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