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总工会2023年困难职工全面调查申报启动

2022年10月12日 10:11:41 | 来源: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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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做好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切实做好城市困难职工帮扶救助工作,及时掌握困难职工家庭生活状况,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扶贫帮困中的作用,推动各项精准帮扶政策的落实,由市总工会组织的2023年困难职工全面调查申报启动。

  据了解,今年困难职工申报建档工作将进行分级建档,分为深度困难职工、相对困难职工、意外致困职工。申报对象为:具有本市劳动关系的职工且有一年以上事实劳动关系职工;长期居住在本市,生活遇到特殊困难的农民工且有一年以上事实劳动关系的职工;临时下岗失业人员;夫妻双方均符合上述条件的,以有单位方申报,夫妻双方不得重复申报。

  困难职工申报条件为:深度困难职工家庭,具体是指家庭收入扣减刚性支出必要费用后,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我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职工家庭。包括:①已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但还存在患病、子女上学、伤残等其他刚性支出的困难职工家庭。②企业关停并转过程中下岗失业、停发或减发工资,造成家庭收入扣减因病、因残、因子女上学等刚性支出和必要就业成本后,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职工家庭。③本人或家庭成员因患重特大疾病、伤残等因素,导致家庭收入扣减重特大疾病、伤残支出和长期照料费用后,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职工家庭。

  相对困难职工家庭,具体是指家庭收入扣减因病、因残、因子女上学等刚性支出和必要就业成本后,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我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倍以内的职工家庭。

  意外致困职工家庭,具体是指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因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患重大疾病,在获得各类赔偿补偿、保险支付、社会救助和社会帮扶后,生活仍暂时有困难的意外致困职工,应符合家庭收入扣减意外致困造成必要支出费用后,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我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3倍。

  申报程序分为线下和线上2种。

  线下申请:困难职工家庭申报按工会隶属关系逐级上报。在职职工家庭符合困难职工家庭认定条件的,由本人自愿向所在单位工会提出申请;符合建档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可以向居住地街道(社区)工会提出申请。如用人单位、街道(社区)尚未成立工会的,可向上一级工会或县级以上工会帮扶中心(职工服务中心)提出申请。申请人须全面真实提供有关申请材料。夫妻双方不在同一单位的,一般以户主为主建立档案,不得在双方单位(地区)同时申请。

  线上申请:①职工网上注册登录。本省区域内职工可通过“江苏工会服务网”(电脑端https://www.jsghfw.com)或“江苏工会”(手机端),使用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或支付宝账号实名注册登录。②职工申报困难救助。职工可通过“江苏工会服务网”首页服务大厅或“江苏工会”APP首页,点击“困难帮扶”,进入“困难职工申请”页面。职工根据工作或家庭所在地选择查看当地工会困难职工建档标准。职工自我评估后认为符合条件的,可进行困难职工在线申报,在线申报内容包含个人和家庭成员基本信息、住房情况、收入支出情况、致困原因等,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经过审核认定的困难职工,市总工会将给予重点帮扶,共有3个救助项目。生活救助项目:主要用于困难职工家庭基本生活支出、住房、取暖降温等方面生活保障,根据生活困难程度分档补助。医疗救助项目:主要用于困难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因患重特大疾病、罕见病、重病残疾护理、患慢性病长期服药、感染重特大传染病等,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商业保险等报销以及互助保障和其他部门救助后,仍然难以承担的医疗医药费用补助,根据个人负担轻重分档补助,总额不超过个人负担部分。助学救助项目:主要用于困难职工家庭子女上学期间所需生活费、路费和其他必要支出及工会勤工俭学项目岗位补贴,根据不同教育阶段需求和实际学费支出等情况分档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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