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实行人民陪审员制度,按照法定程序产生的人民陪审员依法参加审判活动,与法官共同行使审判权,被称为“无袍法官”。10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人民陪审员参审十大典型案例”。在一起侵害烈士名誉公益诉讼案中,人民陪审员忠实履职,结合朴素的公平正义理念,以社会公众的视角对事实认定问题进行分析判断,提高了裁判的公信力和认可度。
2018年,江苏省淮安市某小区高层住宅发生火灾,淮安市消防支队水上大队城南中队副班长谢勇,在抢险灭火过程中不幸壮烈牺牲,公安部批准谢勇同志为烈士并颁发献身国防金质纪念章。被告曾某对谢勇烈士救火牺牲一事在微信群中公然发表侮辱性言论,歪曲谢勇烈士英勇牺牲的事实,该微信群共有成员131人,群内多人阅见曾某发表侮辱英烈言论。
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随机抽取四名人民陪审员与三名法官组成七人合议庭审理本案。生效判决认为,被告行为构成对谢勇烈士名誉的侵害,侵犯了社会公共利益,判决被告曾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在报纸上公开赔礼道歉。
参与审理本案的人民陪审员本职工作分别是退休人民教师、电视台编辑、社区工作者、企业职员。合议庭组成后,人民陪审员深入现场调查,积极参与庭审合议;合议时,人民陪审员从公众常识、公序良俗等方面作出独立分析判断,展现了普通民众看待烈士名誉侵权问题的视角,拓展了法官办案思维;判决书拟制完成后,人民陪审员与法官共同推敲斟酌、核稿校对,提出有针对性、建设性的修改意见。该案判决后,人民陪审员以案释法,积极影响身边群众。
最高法当天还发布了《人民陪审员制度的中国实践》。据统计,全国法院人民陪审员现有33.2万余人。从2018年4月人民陪审员法正式颁布以来,截至2022年9月底,全国人民陪审员共参审刑事案件215万余件、民事案件879万余件、行政案件78万余件,其中由人民陪审员参与组成七人合议庭审结涉及群众利益、公共利益等人民群众广泛关注的、社会影响重大的案件2.3万余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与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