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常州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于审议通过《常州市租赁住房安全管理条例》,经江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批准,于近日公布,并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10月19日,常州市人大常委会举行新闻发布会,对该《条例》的制定过程和主要内容进行解读。
常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许玲对记者表示,近年来,常州市外来务工、经商等流动人口逐年增长,租赁住房成为了流动人口解决居住问题的优选方式。住房租赁市场的快速增长,在为流动人口解决居住需求的同时,也隐藏着较为突出的安全隐患。为此,常州市人大常委会将租赁住房安全管理条例确定为2022年正式项目。在条例的起草过程中,起草工作小组召开多次调研座谈会,专门召开立法听证会,实地走访多个社区,并赴兄弟城市开展深入调研,吸纳好的经验与做法;专门就人均居住面积等制度设计进行了大众问卷调查;收集近两年租赁住房方面的投诉电话,电话访谈投诉人70多位,了解引发租赁住房矛盾的原因。仅在人大审议环节,收集到536条修改意见,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对这些意见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吸收。8月30日,常州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对条例进行了第二次审议,并于8月31日表决通过。
记者了解到,《常州市租赁住房安全管理条例》共七章四十四条,包括总则、租赁管理、治安管理、消防管理、监督检查、法律责任及附则。构建租赁住房安全治理体制,明确出租人为第一责任人,强化政府责任,明确部门职责,构建社会共治。同时完善住房租赁管理体系,明确禁止出租的房屋类型,规范租赁住房使用行为;化租赁住房市场管理;运用现代科技,推进部门协同治理;强化行政指导,推进管理的精细化、系统化;鼓励发展住房租赁市场,保障安全房源的供给。此外,明确治安管理要求,明确出租人与承租人等义务。明确消防安全规范、强化监督检查要求、明确对违法行为的处罚也是该《条例》的重要组成部分。
许玲透露,常州将从强化源头控制、明确租赁当事人安全责任、规范住房租赁市场和推进管理精细化、系统化对对“群租”现象进行规范管理。
常州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委主任孙春伟在发布会上说,截至今年7月,常州市登记的流动人口近240万,租房户近70万。为解决租赁住房安全管理的突出问题,实现租赁住房长效管理,保障公众人身和财产安全,培育和发展常州市住房租赁市场健康发展,吸引外来人口安居乐业,促进常州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亟需通过地方立法予以规范和指引,制定一部调整对象清晰明确、制度措施全面有效的地方性法规,将为奋力推进“532”发展战略,谱写“强富美高”新常州现代化建设新篇章提供法治支撑。
(江苏广电常州中心站/汤琤 谢博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