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长江江豚保护的决定》今起施行 苏皖三市协同立法保护长江“微笑天使”

2022年10月24日 16:53:08 | 来源:我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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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苏网讯 长江江豚是长江中仅有的水生哺乳动物,也是极度濒危的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为更好保护长江中的“微笑天使”——长江江豚,由江苏南京市、镇江市和安徽马鞍山市协同制定的《关于加强长江江豚保护的决定》,今天(10月24日)起正式施行。这是南京都市圈首次跨省域协同立法,也是全国首例对单一物种的流域性区域协同保护立法。

  据了解,南京、镇江、马鞍山三市所辖长江江段总长约260公里,生活着约100头长江江豚,约占长江干流江豚数量的22%。近年来,得益于长江大保护,长江江豚出现频率明显增加,但其极度濒危状况尚未改变。“江豚是整个长江水体里处于水生生物的金字塔顶端的目前唯一生物,它是标志着整个系统稳定性的一个重要标志。”安徽省人大代表、马鞍山市农业农村局水产技术服务中心副主任石小平告诉记者,《决定》的实施,对长江流域的江豚保护,乃至于其他水生野生珍稀动物的保护,创造了一个好的典范,“江豚如果再没有的话,那么整个系统可能就要崩溃。”

  春夏季在长江马鞍山段生活,秋冬季则会迁徙到长江南京段捕食……长江江豚以种群类聚,每个种群活动水域约20-30公里长,因此会有种群跨省市区域流动。考虑到江豚的流动性和复杂性,今年初,苏皖两省三市决定协同制定保护长江江豚的立法性决定,给予江豚系统性、整体性、科学性保护。“以前的长江江豚的保护处于一种分散状态,各个地域之间、部门之间,都是各自为政。”镇江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王宏说,《决定》中明确,建立都市圈区域协同保护机制,健全完善上下游、左右岸、跨地区、跨部门协同保护制度,在资源调查、种群交流、收容救护、执法监督、社会参与等方面开展协作活动,共同推动长江江豚全生命周期联动保护,实施后,将会形成跨地域的、跨部门的整个执法联动体系。 

  记者看到,《决定》包括17条内容,要求政府部门在编制有关规划时引入“豚评”机制,即充分考虑长江江豚及其生存环境的保护需求。例如,建设项目对长江江豚及其生境可能造成不利影响的,应进行专题论证,落实避让、减缓、补偿、重建等措施;在长江江豚经常活动水域进行工程建设的,应在施工前向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声呐驱逐等方式确保江豚远离施工水域;除特定需要外,不得使用无人机、遥控船或其他方式干扰长江江豚日常活动……王宏告诉记者,《决定》中对禁止行为都设立了严格的处罚措施,“这个立法其实为我们今后长江沿江各市开了一个切口,以后长江沿线的各地市都可以加入到这个保护同盟当中来。”

  根据《决定》要求,南京、镇江与马鞍山三市将每年10月24日确立为长江江豚保护宣传日,三地还将联合进行科研共享、共同救助等活动。“我们还将加强救护设施的建设,加强智慧化的建设,同时依托科研单位,对我们这个区域的水生物多样性开展调查。”镇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陈跃生透露,镇江将构建保护区智能监控系统,建设长江江豚救护基地,推进巡护装备提档升级,并讲好镇江江豚保护故事,打造“镇江江豚”品牌,让“江豚的微笑”成为镇江城市新名片。“我们会积极做好长江水生生物资源的修复,开展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水生生物资源的监测,对这个数据做一个全面的掌握。”镇江市水产技术指导站站长马梁说,该决定的实施,不仅是对江豚单一物种的保护,更是对整个长江生态宝库里,数千个长江物种和各种生境的一揽子保护。 

  江豚是长江生态系统的“晴雨表”,“长江里面的江豚,经过一段时间的保护,它有一个恢复期和一个成长期。”王宏说,随着《决定》在三地同时实施,今后市民们会看到更多江豚,更多的微笑天使在长江中畅游。

  (来源:江苏广电镇江中心站/柳放 丁峰 编辑/俞思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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