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盐城发布《盐城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在总结全市高标准农田发展形势的基础上,提出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总体要求、建设目标、建设标准和建设内容、区域布局、重点工程和保障措施等,为指导全市科学有序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提供重要依据。
《规划》要求,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深入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以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为目标,坚持新增建设和改造提升并重、建设数量和建成质量并重、工程建设和建后管护并重,产能提升与绿色发展相协调,统一组织实施与分区分类政策相结合。
《规划》明确将亩均粮食产能1000公斤作为核心指标,突出宜机化、规模化、生态化、信息化、智能化。在重点区域和工程布局上,《规划》紧扣盐城市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总要求,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示范创新,培植典型”的基本思路,明确高标准农田重点建设布局为里下河规划区、渠北规划区、沿海规划区。实施农业产业强基、耕地质量提升、生态农田示范、数字农田示范“四大重点工程”,打造具有盐城特色的高标准农田整区域示范亮点,全力助推乡村振兴发展。
《规划》指出,各地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足额落实分担资金,强化建设进度和质量管理,提升建设成效。同时,就贯彻落实土地出让收入用途、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和保护利用、强化耕地用途管制等方面,《规划》均进行明确要求,确保高标准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