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与连云港市农业农村局联合举行新闻发布会,双方共同建立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诉讼与非诉讼对接工作机制,进一步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实现新发展,提升农村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据介绍,连云港市法院围绕服务和保障乡村振兴面临的新任务、新挑战,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审理工作为抓手,努力推动构建多元化解机制。在深入调研并充分听取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认真梳理、充分研究后,最终与连云港市农业农村局共同制定出台了《关于建立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诉讼与非诉讼对接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的制定和发布,是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推动乡村自治、法治与德治的进一步融合,提升乡村治理效能,完善多元解纷联动衔接机制以及推进上级人民法院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
同时,连云港市农业农村部门也将依法建立健全乡村调解工作体系、县级仲裁、司法保障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确保调解仲裁工作范围全覆盖。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工作的领导,依法保障调解仲裁工作正常开展。做好宣传培训,各县区将广泛宣传《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等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法规和《关于建立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诉讼与非诉讼对接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据悉,《意见》分为七大部分共22条,明确了指导思想、体系建设、工作职责、工作机制、特邀调解员选聘、工作要求及其他事项。
(来源:江苏广电连云港中心站/仲启飞 通讯员/谢仕威 方帅 编辑/赵恩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