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运输路线与准运证不符 司机企图混水摸鱼牵出工地违法行为

2022年11月11日 09:45:26 | 来源:我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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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10日凌晨,南京江北新区综合执法部门在龙泰路巡查时,发现远处一辆渣土车突然驶入旁边一条小路并熄火关灯,停在路边。执法人员觉得甚是可疑,遂立即上前检查。

  通过智慧渣土终端调取该车辆相关信息,发现该车辆虽然已办理渣土准运证且在有效期内,但进一步调取该车辆GPS轨迹发现,该车辆一直在盘城某工地运输渣土,而不是准运证上显示的泰山街道某工地,该车辆实际施工地点与准运证上施工地点不符。

  面对证据和执法人员的再三询问,驾驶员终于吐露实情,原来他是经朋友介绍去盘城某工地拖渣土,想着在泰山工地已经办理了渣土准运证,想混水摸鱼运输渣土,没想到还是被发现。

  当事人涉嫌运输建筑垃圾的车辆未按照规定的时间、路线运输,盘城街道执法人员依法摄像取证并开具文书,将违规车辆暂扣至停车场。

  根据《南京市市容管理条例 》有关规定:运输建筑垃圾的车辆未按照规定的时间、路线、密闭方式运输,未将建筑垃圾运送到指定场地处置,车轮带泥行驶污染路面或者沿途遗洒、飘散建筑垃圾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造成路面污染的,责令经营者或者车辆驾驶人员立即清除。

  执法人员对违规车辆进行依法暂扣查处的同时,对建筑垃圾产生的源头进行倒查,根据驾驶员提供的线索来到辖区某工地。该工地负责人表示:“我们承接了某物流公司扩建工程,由于到了项目扫尾阶段,还有一个净化池没有开挖,也就十几车次渣土,想着渣土数量不是很大,图省事便没有去办理相关手续。”

  执法人员对该工地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的违法行为依法开具法律文书,并要求相关负责人携带相关材料来大队接受处理。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有关规定,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的,对施工单位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编辑/高若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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