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海州区、东海县、灌云县最新疫情通告

2022年11月13日 14:13:09 | 来源:我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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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州区疫情防控通告

(2022年第9号)

  2022年11月12日0—24时,我区新增新冠肺炎本土确诊病例4例,已转运至市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5例,已转运至市定点医疗机构隔离医学管理。经流调,确诊病例及无症状感染者11月5日以来活动轨迹涉及重点区域、场所如下:海州区锦屏镇磷矿工人新村14号楼、河南前程羊肉汤烧烤店(解放东路店)、吾悦广场及小菜园、刘爱平诊所(锦屏新村南侧)、锦屏新村小彭水果店、锦屏镇磷矿工人新村10号楼32号车库、锦屏镇磷矿工人新村锦屏新村C19号楼1单元、海州区新东街道文昌社区同科汇丰国际小区D6号楼二单元、海州区新浦街道万润社区东一时区BN号楼、海州区新浦街道浦东社区蓝天华侨城11号楼二单元、海州区路南街道扁担河社区扁北巷12号楼、海州区新浦街道市东社区博威江南明珠苑29号楼、安森摄影(金鹰国际花园店)、宁海零跑汽车4s店(瀛洲南路108号)、河南前程羊肉汤烧烤店西边安琪蛋糕店、五金机电城(海州区解放东路248号,A区8号)公元管道店。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在与上述时间段、地点存在轨迹交叉的人员,请立即主动向所在村(社区)报备,配合落实流调排查、核酸检测、隔离管控等措施。对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海州区新冠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13日

海州区疫情防控通告

(2022年第10号)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规定,经综合评估研判,并报经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自发布之日起,将海州区新东街道文昌社区同科汇丰国际小区D6号楼二单元、海州区新浦街道万润社区东一时区BN号楼、海州区新浦街道浦东社区蓝天华侨城11号楼二单元、海州区路南街道扁担河社区扁北巷12号楼、海州区新浦街道市东社区博威江南明珠苑29号楼划定为高风险地区;海州区(除高风险地区以外)其他区域为低风险区。全区现有7个高风险区,为海州区锦屏镇磷矿工人新村14号楼3单元、海州区河南前程羊肉汤烧烤店(解放东路店)、海州区新东街道文昌社区同科汇丰国际小区D6号楼二单元、海州区新浦街道万润社区东一时区BN号楼、海州区新浦街道浦东社区蓝天华侨城11号楼二单元、海州区路南街道扁担河社区扁北巷12号楼、海州区新浦街道市东社区博威江南明珠苑29号楼。高风险区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等管控措施;低风险区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

  海州区新冠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13日

东海县关于新增1例新冠肺炎本土确诊病例的通告

(2022年第14号)

  2022年11月12日0-24时,我县新增新冠肺炎本土确诊病例(轻型)1例,为非闭环管理重点人员筛查发现,目前已转运至市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

  根据初步流调,新增病例11月5日以来活动轨迹涉及重点区域、场所如下:

  东海县:石湖乡石湖村3组40-8号西侧第一户、G30东海平明收费站交通卡口、石湖乡大娄理想生鲜购物中心、开发区明珠路188号、开发区明珠路180号东驰超市、开发区龙庭公寓3号楼、牛山街道汤庄村245省道北中国石油万花山加油站、牛山街道和平东路412-1号芜湖灌汤包店、白塔埠镇驻地新兴幼儿园北侧飞龙雅马哈车店、石湖乡驻地东石湖人家饭店。

  海州区:海州区解放东路290号梦骑士摩托车改装店。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在上述时间段、地点有共同活动轨迹人员,请立即主动向所在社区(村)报备,配合落实流调排查、核酸检测、隔离管控等措施。已离开我县人员,请向当地疫情防控机构报告,并配合落实相关疫情防控措施。对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东海县新冠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13日

东海县关于划定疫情风险区的通告

(2022年第15号)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规定,经综合评估研判,并报经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自发布之日起,将东海县开发区明珠路188号,东海县石湖乡石湖村3组自S464省道向东320米、牛桃公路向南80米区间范围内,石湖人家饭店(石湖乡驻地东)划定为高风险区;东海县其他区域为低风险区。

  全县现有3个高风险区,为东海县开发区明珠路188号,东海县石湖乡石湖村3组自S464省道向东320米、牛桃公路向南80米区间范围内,石湖人家饭店(石湖乡驻地东)。高风险区实行“人不出户,上门服务”,低风险区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

  东海县新冠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13日

灌云县关于发现1例外省输入新冠肺炎本土无症状感染者的通告

  2022年11月11日19时,我县新增新冠肺炎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例,系外省返灌人员,在落地检中发现,已转运至市定点医疗机构隔离医学管理。

  11月12日,该人员被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系外省重点地区返灌人员,随即被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隔离,无社会面活动轨迹。

  灌云县新冠肺炎疫情

  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13日

  (来源:江苏广电连云港中心站/仲启飞  连云港发布、今日海州、东海日报、今日灌云 编辑/赵恩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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