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二手车竟遇非法改装无法过户,谁之责?

2022年11月13日 17:47:20 | 来源:我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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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11月13日),溧阳市人民法院公布了一起典型案例。2022年2月,朱某通过网络了解到溧阳市有一辆小汽车出售,随后,朱某与某汽车俱乐部取得联系,并赴溧阳与该汽车俱乐部面谈购买事宜。通过协商,朱某以自己原有的一辆小汽车作为置换车辆,折价成相应的价格出售给俱乐部,同时通过支付宝扫码付款的方式支付剩余购车款,双方签订了两份交易合同,合同中明确了双方各自负责办理和承担车辆过户手续及相关费用。

  购车后,朱某遂前往当地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转籍过户手续,查验人员告知其该辆机动车现有轮胎规格与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的规格不符,不符合国家机动车强制性安全标准,涉嫌进行过非法改装,无法通过查验,要求恢复车辆登记证书上的轮胎规格才能进行过户。后朱某与该俱乐部多次协商上牌、退车事宜,均未获得满意的结果,最终诉至法院,请求退还购车款并承担违约责任。

  经法院调查审理,案涉小汽车确实存在因轮胎改造无法上牌的情形,需要更换原车轮胎方能实现合同目的。但本着保护交易,实质解决问题的原则,双方经法院调解达成一致意见,由汽车俱乐部支付朱某更换轮胎、登记上牌等一系列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合同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同时,第六百一十条规定,因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

  本案中,朱某购买的二手车因轮胎改造导致不符合机动车登记上牌的强制规定,也就意味着其无法使用自己购买的这辆汽车,买卖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其有权要求解除合同或者让出卖方采取补救措施。

  (《零距离》记者/冯珂 编辑/徐玮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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