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疫情防控通告(2022年第51号)

2022年11月14日 13:25:19 | 来源:我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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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苏网讯 11月14日,淮安市发布疫情防控通告(2022年第51号),详情:

  11月13日0时至24时,我市新增新冠肺炎本土无症状感染者1例,在集中隔离点发现。目前在市定点医院接受隔离治疗,情况平稳。

  该无症状感染者系郑州登封市塔沟武校来淮人员,11月12日乘坐同学私家车从郑州抵达省内外市,由家人驾驶私家车点对点全程闭环接送至集中隔离点。11月13日凌晨核酸检测结果阳性,转运至市定点医院,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在淮无社会面活动轨迹。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请近期有省内外涉疫风险区旅居史人员,特别是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重庆市以及河南省郑州市,广东省广州市、清远市,福建省福州市,天津市西青区,青海省西宁市,甘肃省兰州市、定西市,黑龙江省绥化市,山西省忻州市、大同市,湖北省武汉市、随州市,四川省广元市、巴中市,湖南省邵阳市、株洲市、怀化市,云南省德宏瑞丽市、红河州,河北省张家口市、秦皇岛市,山东省青岛市、枣庄市,陕西省安康市,安徽省淮北市,辽宁省丹东市,我省连云港市海州区、东海县、赣榆区、灌云县、开发区,扬州市仪征市,南京市栖霞区等涉疫地区旅居史的,以及河南登封各类武术学校来(返)淮人员,须通过“i淮安”APP或“淮上通”小程序主动向属地社区(村)或酒店、单位报备,配合落实分级分类疫情防控措施。对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导致疫情传播扩散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冬季来临,新冠和流感叠加流行的风险加大。请广大市民继续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如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及时就近前往医疗机构按规范程序就诊,主动如实告知近期活动轨迹和接触史。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淮安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

  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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