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记者从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检察院了解到,近年来,海州区人民检察院积极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维护公共安全检察建议的要求,跨前一步,能动履职,更多地合力排除隐患,参与社会综合治理,服务城市公共安全。
采访中,海州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员额检察官田玉琼以刑法修正案十一规定高空抛物罪以来,连云港市第一起高空抛物入刑案件为例,探讨海州检察人在日常案件办理过程中如何关注城市安全,共建文明家园。
田玉琼介绍,2022年夏末秋初的一天傍晚,李某在租住的房子内,与女友因电煮锅的干净程度发生争吵,李某一气之下将家中电煮锅从11楼阳台扔下,电煮锅坠落至小区道路上。这一行为在小区业主群内引发激愤讨论并要求报警处理。田玉琼告诉记者,坠落地点附近就有带着孩子玩耍的老年人,稍有不慎这个电煮锅就有可能砸到老人和孩子。
日前,海州区人民检察院以高空抛物罪依法对李某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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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了解到,近年来海州检察院办理了如放火、抢夺方向盘等破坏城市公共安全的案件。以高空抛物为代表的破坏城市公共安全行为一旦发生,由于缺乏防护时间和条件,且危害性大,因此每每发生都会极大地牵动着社会公众的神经。为了将破坏城市公共安全的行为消除在萌芽阶段,海州区检察院在进企业、进乡村、进街道的过程中,多措并举做好普法宣传工作,通过制作微动漫、短视频等方式,利用微信、抖音等多媒体形式加强线上宣传,强化“检察好故事”在市民群众中的知晓度。在“访民情、征民意、解民忧、聚民心”的走访中,以案例加强广大市民对于法律行为的认知,同时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注重对于犯罪嫌疑人进行释法说理和警示教育,做到早发现早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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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我们在享受高层风景的同时,都能注意到高空抛物这一‘城市上空之痛’,还地上的行人一片安全的蓝天。”田玉琼呼吁,守护城市安全需要全体市民共同的努力,作为普通市民,首先自己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触碰维护城市公共安全的法律红线。其次是积极参与城市公共安全环境的维护,在发现城市公共安全隐患时能够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或在情况较为紧急时采取适当措施避免公共安全损害的产生和扩大。
(来源:江苏广电连云港中心站/仲启飞 通讯员/尹贺 编辑/周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