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利用互联网庭审系统,跨越三省四地,成功调解一起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件,为伤残劳动者争取210万元工伤待遇,充分维护了伤残职工的合法权益。
据介绍,夏某某是一名“90后”,住云南省昭通市偏远山区,在连云港市劳务过程中受伤、截肢,经劳动能力鉴定为五级伤残,需要定期更换残疾辅助器具,一审判决支持了夏某某伤残津贴和实际发生的损失等诉求,对于今后二十余年中更换残疾辅助器具费用,则需要定期到连云港市主张。各方当事人均不服一审判决,向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法官审查后认为,简单地判决不足以保护职工权益,各方均有调解的意愿,调解不仅能一次性解决争议,应该更可能充分保护受伤残疾职工权益。
鉴于夏某某行动不便,且本案调解数额巨大,关涉到其后半生生活保障问题,为确保调解意愿真实,帮助夏某某合理规划调解款项用途,11月2日,法官赴云南昭通与其确定调解方案。在云南调解现场,法官核实了夏某某的民事行为能力及意思表示真实性,并对赔偿款的使用规划提出了合理建议,夏某某感谢法官的暖心建议,他在听取随行的律师、亲戚等意见后确定了调解方案。
在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通过互联网庭审系统连接云南的夏某某、以及身处浙江省温州市、宁波市的另外两位当事人,在线商讨协议细节。最终各方在线上远程签订了调解协议,主要内容为:除已支付的医药费68万余元之外,宁波某公司、孙某某再一次性支付夏某某210万元。据悉,11月15日,夏某某已经确认收到调解协议约定的210万元工伤赔偿款,本案调解协议履行完毕。
此次线上线下调解切实维护了伤残职工的合法权益,更为夏某某今后的生活提供了物质保障,实质化解了纠纷。
(来源:江苏广电连云港中心站/仲启飞 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 编辑/赵恩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