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记者从连云港市交警部门了解到,近期,针对非法改装车辆“炸街”扰民、“追逐竞驶”等交通违法行为,交警部门持续从严打击,有效净化了道路通行环境。
11月21日下午4点多,连云港市赣榆交警大队青口中队民警在日常巡逻中发现,一辆白色轿车涉嫌存在违法行为。虽然是一辆小型轿车,但是车辆的排气管存在非法改装的情况,车辆行驶过程中发出巨大轰鸣声,这引起了民警的注意,于是,民警对车辆进行了检查。
现场询问过程中,驾驶人王某某起初并不承认车辆曾经改装,民警当场对车辆进行了检查,面对铁一般的证据,王某某最终承认更换过车辆尾段排气管的事实。王某某说,为了追求刺激和关注度,私自对车辆排气管进行了改装,没想到上路行驶不久就被民警查获。
据民警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机动车登记规定》也明确: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并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据此,民警依法对王某某处以500元罚款,并责令其将车辆恢复原状。
民警告诉记者,擅自改变发动机的排气系统,会产生大量噪声,干扰其他车辆驾驶人的注意力,对周边居民的休息和工作造成较大影响,同时还会加大尾气排放、加重环境污染。除此以外,一部分驾驶人还会改装悬挂系统,将减震器加高,造成机动车离地间隙增大,车辆转弯时极易引起车辆侧翻事故。而将车灯换成各种蓝光、苍白光、双色灯泡的违法行为,则会在夜间行车时影响对面驾驶员的视线,容易造成交通事故。
为此,连云港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驾车出行时,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坚决杜绝违法擅改车辆、闯禁行路,更不得追逐竞驶、“炸街”扰民,文明守法,平安回家。
(来源:江苏广电连云港中心站/仲启飞 通讯员/齐鲁滨 编辑/赵恩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