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金不昧是种美德,“拾金而昧”则是一种违法行为。近日,常州火车站一名旅客在捡到他人手机后的一个举动,差点就违法了。
当时,常州火车站派出所接到了一个求助的警情。常州火车站派出所民警唐丞鑫介绍,旅客印先生报警称自己的手机丢失,期间也托人拨打手机号码,但手机被关机无法接通,希望警方帮忙寻找。指挥室接到报警后第一时间调度监控视频,根据印先生提供的时间以及座位,锁定了其丢失的手机以及捡走了手机的旅客郭某。
记者了解到,印先生是在常州火车站候车室丢失的手机,离正在候车的郭某有段距离。郭某听到手机铃声后才发现了手机,而其捡到手机后不是立马找失主,而是关机。面对找上门的铁路警方,郭某如此辩解,声称手机一直在响,太吵了。
幸亏警方的速度够快,在郭某据为己有之前找到了他,最后警方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
唐丞鑫警官说,捡到他人丢失的手机,应当交还失主;拒不交还的,属于侵占行为。如果失主是遗失手机,且手机价值较大,5000元以上就可构成侵占罪,侵占人将负有刑事责任。另外旅客出行也要保管好自己的东西,特别是贵重物件。
江苏广电总台·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黄元 常州台/施劼婧 王明方 编辑/胡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