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部署,首次到基层检察院申诉信访的案件由院领导包案办理。从今年1月1日开始,全省检察机关认真落实这一工作要求。今天(12月16日),江苏省检察院通报了今年全年的落实成果和典型案例。
今天,记者从江苏省检察院了解到,今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各级院检察长共计办理首次信访案件2073件,办结案件再次向上级院申诉的仅有3.1%,今年信访总量较同期下降10个百分点,重复信访量降幅超过50%。
江苏省检察院第九检察部主任高凌云介绍:“我们检察院受理的信访一类是涉检的一类事项,还有一类是诉讼监督类的事项。涉检主要包括,对我们检察机关作出的处罚决定不服的或认为检察机关违法办案的,检察机关人员有不规范的行为,还有一个以检察机关作为赔偿机关的。诉讼监督类的事项包括两类对公安机关的处理决定不服,对人民法院判决、调解书还有裁定不服的,还有审判人员违法违规行为的等”。
在今天公布的一起典型案例中:去年年底,扬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收到了三名残疾农民工的信访材料,反映他们与单位劳资纠纷虽然法院已经判决,但企业迟迟不履行生效判决。检察长主动带案下访,了解到这家企业共拖欠了42名农民工共计200多万薪资。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检察长王珺子介绍:“办案的过程中,我们对农民工的心理进行疏导,确保其情绪稳定,这是首先做的。区分残疾人的情况,比较困难,于是我们先采取司法救助这样的手段。至于为什么拖欠1年半呢,因为已经停工停产了,解决企业资金链的危机才能把这个支付的欠款到位。”
在检察机关的协调下,落实惠企政策,保障经营,并合理利用现金流支付农民工工资,最终实现了护企保薪的双赢。
检察机关提醒,如果要走信访程序,先要准备好身份证明文件、信访书、相关法律文书以及证据材料。江苏省检察院第九检察部主任高凌云介绍:“在信访过程中要特别注意一定要依法信访,遵守相关规定,信访内容涉及控告举报,要对控告举报真实性负责,不得污蔑他人,在信访场所信访要有序依法信访。”
(《零距离》记者/刘舒 编辑/赵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