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医药用品保供稳价 江苏市场监管部门在行动

2022年12月22日 17:59:19 | 来源:我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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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江苏市场监管系统扎实做好涉疫物资价格和竞争秩序监管工作,对商超、药店、核酸采样点等重点区域开展巡查,严厉打击哄抬价格、不明码标价,仿冒混淆等违法行为,并且公布了一批涉疫物资违法行为典型案例。

  南京市场监管部门在检查中发现,建邺区华山路某药房在销售布洛芬缓释胶囊时,强制搭售其它药品,变相大幅提高药品价格。建邺区市场监管局已责令其立即改正,并立案调查。

  在苏州张家港,执法人员在一家药店检查发现,销售的连花清瘟胶囊、连花清瘟颗粒均为库存商品。连花清瘟胶囊12月前零售价为15.3元/盒,12月最高售价达到49.8元/盒,涨幅高达225.49%。连花清瘟颗粒售价也从40.8 元/盒涨至79.8元/盒。该公司在进货价格不变的情况下,大幅提高销售价格,涉嫌构成哄抬价格违法行为。张家港市场监管局已予以立案调查。

  无锡市梁溪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线索,对无锡市梁溪区某小吃店进行执法检查。经查,该店自12月10日起在网络平台上架了“莲花清温枇杷烤梨”饮品,并标注“宣肺、发热、鼻塞、流涕”字样以及“预防更重要噢”的文字提醒。该店销售的“莲花清温枇杷烤梨”饮品实为添加了某品牌“连花清温金银花清温养生袋泡茶”,该款袋泡茶属于普通食品。该店在饮品中名称中使用“莲花清温”字样,使消费者误认为其产品与 “连花清瘟”药品存在特定联系,其行为涉嫌构成仿冒混淆违法行为;当事人在商品上标注“宣肺、发热、鼻塞、流涕”等宣传内容,误导消费者,涉嫌构成虚假宣传违法行为。目前,无锡市梁溪区市场监管局已予以立案调查,将于近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此外,淮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管局检查发现,某公司12月1日在未有新进货情况下,将连花清瘟胶囊销售单价从14.9元调整为24元,涉嫌构成哄抬价格违法行为。南通市海门区市场监管局通过查看当事人销售流水、销售小票等,发现某药房在销售布洛芬时,每人强制搭售200元左右的抗生素、板蓝根等其他药品,涉嫌构成哄抬价格违法行为。南京市高淳区市场监管局发现某药房现场销售的“金银花露”“急支糖浆”等相关防疫药品未按要求明码标价,涉嫌构成不按规定明码标价违法行为。

  (江苏公共新闻频道/周会峰 编辑/徐玮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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