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公安:出台“十二项措施” 服务交通物流保通保畅

2023年01月08日 18:07:16 | 来源:我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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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8日,记者从连云港市公安局了解到,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优化交通物流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交通物流保通保畅工作,更好地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工作,维护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根据《江苏省公安厅服务交通物流保通保畅工作十项措施》通知要求,连云港市公安局制定了《服务交通物流保通保畅工作十二项措施》,具体内容如下:

  一、全力保障重点物资运输车辆便捷通行

  对医疗防疫用品、冷链生鲜、农副产品等保供运输大型车辆,以及邮政、快递、外卖等物流运输大型车辆,经向公安交管部门报备审核后,除学校周边限时禁行路段外,允许在连云港全市其他范围内全路段、全时段通行。对涉及疫苗、抗原检测试剂、药品、医氧等医疗物资原材料剧毒品运输的,连云港市内运输的即到即办,省内运输的协调当日审批完成,跨省运输的协调3日内审批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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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放宽城市货物运输车辆通行

  除学校周边限时禁行路段外,允许轻型及以下货车、箱式货车、封闭式货车、新能源货车在全市其他范围内全路段、全时段通行。其他大型货车(渣土车等工程运输车除外)确需进入市区禁限行路段的,便利通行证办理,可以提前1个工作日通过“交管12123” App、“我的连云港” App等办理电子通行证,凭电子通行码在规定的时间、路段内通行。

  三、便利企业班车通行

  会同交通运输部门研究中型以上客车共享BRT专用道通行政策,在政策正式公布之前,经向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报备后,先行允许企业班车在上下班高峰时段借用BRT车道通行。允许企业班车在公交站台即上即下、即停即走,但不得影响公交车进出站台。

  四、开辟紧急就医保障通道

  优先保障救护车等急救车辆通行,群众突然患病、急需送医救治,遇交通拥堵时,可以就近向执勤交警求助,或者拨打110、12123,开辟紧急就医“生命绿色通道”,实行快速处置、全线联动,指挥其它车辆避让,必要时提供警车开道快速送医服务。对因救助群众等紧急原因闯红灯、超速等违法行为,经核查属实后免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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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优化重点区域停车管理

  商超、农贸市场、宾馆、饭店、步行街、夜市等货物装卸需求较大,且内部场地不具备装卸条件的,可以向公安交管部门提出申请,经现场勘察不影响交通的,允许在周边路段施划货物装卸专用车位。专用车位仅供装卸货物时临时停放,不得长时间占用,其它车辆不得占用。

  六、实行货车轻微交通违法不罚款

  对货用车辆超载10%以下、超速10%以下等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实行不罚款、不卸载、不扣证、不扣车“四不原则”,以教育、纠正为主。

  七、打造“一企一策”加快运输效率

  遇恶劣天气或车流高峰期,对涉及民生和重点建设项目的特殊物资运输车辆,启动工作预案,统筹指挥调度各相关交警大队开辟“绿色通道”,精心护航货物中转运输,有效解决企业运输不畅问题。

  八、延长事故认定复核受理期限

  对2022年12月1日至2023年1月8日期间出具的事故认定书或事故证明,将复核受理期限从3个工作日延长至10个工作日,确保广大市民可以合理使用对道路交通事故的救济权力。

  九、实行驾驶证注销、机动车报废“延期办”

  对在2022年12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期间,因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而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强制报废期止统一延长至2023年6月30日。对在2022年12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期间,因逾期未审验、逾期未换证、逾期未体检,导致驾驶证可能被注销的,将注销期止统一延长至2023年6月30日。

  十、实行驾驶证期满换证“容缺办”

  对全省13个市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人通过互联网平台申请办理“期满换证”业务时,对申请人暂时无法提供身体条件证明的,2023年3月31日前允许容缺身体条件证明办理,身体条件证明应在2023年6月30日前提交。

  十一、开展重点企业“上门办”

  为全市大中型企业车辆集中办理车辆注册、变更、转移登记等车管业务提供上门服务;为申请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的车辆提供上门查验车辆安全性能服务。

  十二、开通涉疫应急窗口

  开辟绿色通道,对涉及疫情防控、民生保障、产业链供应链生产等车辆和驾驶人,实行加急办、预约办、便捷办。对最新批量投入使用的医疗服务保障等重点车辆,主动为相关单位提供牌证集中办理服务,采取专线电话、专门窗口等方式,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确保快速上牌投入使用。

  (来源:江苏广电连云港中心站/仲启飞 通讯员/崔恩栋 连云港警方 编辑/赵恩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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