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1月9日)中午12时35分许,在徐州市鼓楼区二环北路与华祖庙路交叉口发生了惊险一幕,一外卖小哥驾驶电动自行车由西向东行驶,在路口处闯红灯转弯时,与一辆由西向东行驶至此的小型客车发生碰撞,事故导致外卖小哥受伤,且双方均有车损。交警表示,外卖小哥闯红灯是导致事故的原因,需要承担事故全责。
接到报警后,徐州交警支队鼓楼大队事故中队民警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民警在现场询问过程中,外卖小哥承认自己在过路口停止线时已看到左转信号灯为红灯,但当时送餐心切并未停下车来。万幸的是,事发时,外卖小哥正确佩戴了安全头盔,大大降低了事故造成的伤害,只是造成了手脚轻微擦伤,目前并无大碍。
在本起事故中,外卖小哥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之规定。承担本起事故的全部责任。目前,该案件正在鼓楼交警大队进一步办理。
闯灯酿事故,害人又害己,在此,徐州交警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能够引以为戒,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
(编辑/国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