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出台“乙类乙管”医保政策 提高住院患者待遇水平

2023年01月10日 09:49:11 | 来源:我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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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8日起,新冠病毒感染正式实施“乙类乙管”。南京市医保局会同财政、卫健部门,及时优化完善相关政策举措,做好新冠病毒感染患者治疗费用的医疗保障工作。

  【提高住院患者待遇水平 建立门诊专项保障】

  “乙类乙管”实施后,南京医保从九方面优化政策措施。根据优化政策,1月8日后进行结算的新冠感染住院患者,在所有收治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新冠病毒感染治疗方案的住院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全额补助。该政策先行执行至2023年3月31日。

  南京市医疗保障局医药服务处负责人薛虹介绍,建立了信息化系统,专门有新冠住院、新冠门诊的系统,医院把相应的费用通过专线上传,门诊也提高了保障待遇水平。同时,对基层医疗机构也扩大了医疗服务药品目录范围。国家医保局要求新冠病人在门诊就医,在基层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不低于75%,南京又提高了10个点,医保报销85%,没有起付线,取消限额,最大限度保障在基层医疗机构就医的新冠患者医疗需求。

  【增强抗疫药品供应保障 开放互联网首诊服务】

  为了提高群众用药可及性,降低患者治疗成本。南京医保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诊疗方案(试行第十版)》中涉及的药品,建立疫情防控药品耗材绿色采购通道,符合阳光挂网政策的随报随挂,第一时间供医疗机构采购使用。此外,对新冠病毒感染诊疗方案中的治疗药品,延续医保临时支付政策。

  薛虹告诉记者,南京医疗保障局成立了由市政府直接负责牵头的新冠药品供应保障专班,对于新冠治疗相应的药品实行动态保供,所有涉及到抗疫治疗的医疗机构,都可以在平台上去申请采购。

  在优化医保经办服务方面,南京落实长期处方医保支付政策,推动实现所有医保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等“不见面”办理全覆盖。针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开放互联网首诊服务,医保基金按照线上和线下一致的原则,提供医保移动支付结算服务。同时,新冠病毒感染患者在异地具备条件的联网医院发生的住院、门急诊费用,统一纳入联网直接结算。

  江苏广电总台·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崔雨薇 郭楠 编辑/胡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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