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事项,即日起,江苏交警部门推出了6项车驾管便民利企措施。
针对有效期在去年12月1日到今年3月31日期间的机动车业务
6项车驾管便民措施,主要针对有效期在2022年12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期间的机动车业务。
具体包括:统一延长允许机动车号牌延用的时间范围。因办理机动车转移、注销、变更迁出、变更换发新能源汽车号牌业务后,车辆原号牌保留期限期止在2022年12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期间的,统一延长至2023年6月30日。统一延长机动车强制报废期。对在2022年12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期间,因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而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强制报废期止统一延长至2023年6月30日。另外,在3月31日前,暂时取消核发临时行驶车号牌次数限制。
南京市公安局交管局车管所牌证科窗口民警李莹介绍:“在3月31日之前如果您是新车未上牌,您的临牌次数不受限制。如果您是跨省转籍车辆,您的临牌次数由1次增加为3次。”
驾照注销期限、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相应延长 驾照“期满换证”容缺身体条件证明
在2022年12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期间,驾驶证注销期限,还有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都将相应延长。“如果您的驾驶证因逾期未体检 未审验、未换证 ,导致被强制注销的,如果注销期在2022年12月1日到2023年3月1日之间的,可以延长到6月30日。如果您在学驾驶,您的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在2022年12月1日到2023年3月31日之间的,可以延长到6月30日。”李莹说。
3月31日前,对于全省13个市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如果驾驶人通过互联网平台办理“期满换证”业务,允许容缺身体条件证明材料,最晚必须在6月30日前提交。
李莹介绍:“车辆上牌和驾照补换领都有应急通道和绿色通道,可以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延期办期间,驾照逾期未换证 、未审验,车辆逾期未检,都是不予处罚的。”
(江苏公共新闻频道/范洁萍 编辑/高若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