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切实担起“挑大梁、走在前、多作贡献”的重大责任,经省委同意,近日省政府印发了《关于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的若干政策措施》。1月18日,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并介绍了相关举措。
江苏此次出台的“若干政策措施”,聚焦市场主体反映的消费市场不振、投资信心不强、外贸订单下降、稳岗扩岗难等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12个方面42条举措。其中,有不少措施旨在立竿见影地为企业减轻负担,直接“输血”,比如对住宿餐饮等行业纳税人免征上半年房产税,设立100亿元规模中小微企业纾困增产增效专项资金贷款,实施社保降费等。在延续2022年“苏政40条”“苏政办22条”等助企纾困政策的基础上,创新提出了29条解渴有效、务实管用的新政策。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党组书记沈剑荣说:“这里面包括新增的降低物流成本,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支持防疫药品器械生产研发,提升医疗保障能力等等。对于一些受疫情冲击较大的文化旅游、交通物流、住宿餐饮等行业的诉求建议,出台更具针对性的政策措施,用政策‘暖流’来温暖市场主体。”
此外,在实施时间方面,江苏既考虑全年、又着眼当前,提出了部分短平快、重点在上半年或当前实施的政策措施。在推进实施方面,强化省市县三级联动,要求有关部门和地方按照免申即享、网申捷享、代办直达的方式,促进各项政策措施落实落细,直达基层、直接惠及市场主体。
(江苏广电总台·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郑伟 赵凌翔 编辑/刘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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