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1月20日)从教育部了解到,《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近日已发布,《通知》要求持续促进高校招生入学机会公平,稳妥推进高校考试招生改革。
《通知》明确,2023年,继续实施国家支援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向中西部地区和考生大省倾斜,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中央部门所属高校要严格控制属地招生计划比例,合理确定分省招生名额。
继续实施重点高校面向农村和脱贫地区专项计划。鼓励将专项计划纳入有关高校普通类招生批次平行志愿投档录取。从2023年起,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完善做好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参加高考工作。各地要认真落实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户籍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参加高考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能在当地参加高考。要严厉打击"高考移民",对于通过非正常户籍学籍迁移、户籍学籍造假、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等手段获取高考资格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各地要指导中学严格按照课程标准实施教学,高二年级起根据学生选考科目开展选课走班,严禁组织学生提前选科备考。
高考命题体现基础性、综合性、应用性和创新性,注重考查关键能力、学科素养和思维品质,注重考查学生对所学知识的融会贯通和灵活运用。
深入实施强基计划试点工作,进一步优化招生程序,提高选拔质量。要坚持宁缺毋滥的原则,着力选拔对基础学科研究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优秀学生。要优化学校考核内容和形式,着重考查学生的理想信念、兴趣特长、思维能力和创新潜质等。精心做好本硕博衔接等后续培养工作。
进一步完善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各地要加强省级统筹,遵循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规律,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职教高考制度,推进职普融通,协调发展。要指导高职院校立足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优化职教高考招生专业结构,重点向区域经济建设急需、社会民生领域紧缺、技术技能培养要求高和就业质量高的专业倾斜。
(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姜坚 编辑/徐玮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