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也是瞄准南通的人才政策来的,我已经享受了三年,每个月2000元,然后最近买了房,又有15万元的补贴,确实对人才的吸引力很大。”18日,听说人才补贴政策要再延长两年,在中远川崎从事船体设计工作的张鹏飞非常高兴,“买了房要还贷,再过两个月孩子也要出生了,都需要经济支持。”他说,这笔钱可以缓解自己的经济压力,也会帮助自己更好地扎根南通。
近年来,我市通过推动《关于实施高层次双创人才倍增计划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关于进一步提升青年和人才友好型城市发展指数的若干政策》等文件的落实,不断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加快青年和人才友好型城市建设。截至目前,市区已有硕博层次人才1517名、本科层次人才18552名享受到津补贴政策,累计发放津补贴达4.7亿元。已享受津补贴的人才留通(在岗)率达90%,政策红利导向明显。
为进一步加速青年人才集聚,继在省内率先建立从大专生到博士后的青年人才津补贴体系后,我市立足发展实际,出台了相关补充意见,在目前多层次住房安居保障供给体系的基础上,明确将在通购房作为延长补贴期限的前置条件,建立起“3+2”的青年人才津补贴政策体系,以真金白银的财政补贴,鼓励来通就业创业的高校毕业生购房安居、扎根南通。
根据补充意见,对在市区企业就业创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或技工院校高级工班)、本科(或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和硕士(或副高级职称、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博士(或正高级职称)人才,符合享受青年人才津贴(补贴)条件的,在享受津贴(补贴)政策期间(或享受期满后两年内仍在通就业创业的)购买市区普通商品房,可延长补贴期,最长不超过两年。延长补贴标准保持与原标准一致,即大专、本科、硕士、博士层次分别为500元/月、1000元/月、2000元/月和3000元/月,部分区还有叠加。
“为发挥政策导向作用,打造人才链赋能产业链的引才格局,人才在市区企业就业或创办企业,并在相应企业缴纳社会保险,最长可以享受到5年的青年人才津补贴。”市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曹星晖说,也就是说,已经在通工作3年的人才,如果又在南通买了房,可以再享受两年补贴,加起来就是5年的政策红利期,“实施‘3+2’政策后,市区硕博层次人才在通工作并购房,最高可申领到54万元的购房补贴和生活津贴。”
南通人才发展集团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副董事长严律表示,人才集团将进一步整合全市人才政策资源,优化政策兑现服务流程,高效推动人才政策服务工作,打造“人才+产业+项目+资本+生态”五位一体统筹发展模式,助力南通青年和人才友好型城市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