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25日至4月25日,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江苏省开展了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于6月1日向江苏省正式反馈督察报告。江苏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统筹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落实工作,研究制定了《江苏省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现予以公开。
《整改方案》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以抓好督察整改为契机,更大力度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更高标准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整改方案》对督察报告指出问题逐条分解,要求主动、坚决、彻底抓好整改,确保2025年年底前全面完成整改,提出了5个方面的重点举措。
一是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宣传教育,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加大生态环境保护投入力度。
二是加快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加快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到2025年,电煤占煤炭消费比重提高到65%以上,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8%左右,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达到6500万千瓦以上。推进产业绿色转型升级,绿色发展领军企业达到500家左右,形成10个左右绿色发展示范集群,构建10个左右绿色产业供应链。
三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到2025年,挥发性有机物、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比2020年分别下降10%以上,推动重点行业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基本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推进排污口“查、测、溯、治”系统治理,深化河湖长制,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
四是系统推进生态保护与修复。坚决抓好长江生态保护修复,全面落实长江“十年禁渔”,到2025年,长江干流水质稳定达到Ⅱ类。持续推动太湖流域综合整治,努力实现更高水平的“两个确保”,统筹推进大运河生态长廊建设。推进生态安全缓冲区、生态岛试验区建设,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修复重大工程,修订江苏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
五是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执法体系和督察体系,全面强化生态环境法治保障,不断完善生态环境经济政策,深化“金环对话”机制,全面提升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率,构建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监控体系。
《整改方案》明确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指导、严肃责任追究、注重信息公开四方面组织保障措施。确保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到位,坚决扛起“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光荣使命,奋力谱写“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新篇章。
(江苏广电总台·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郑伟 王敏 康健 编辑/张萌)
(本条新闻版权归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