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4月11日)从常州武进区获悉,近日,武进区市场监管局高新区分局在“长江禁渔”专项检查中发现,某餐厅经营场所内多张手写菜单中出现“长江鲈鲍子”菜品,现场负责人未能对其提供进货票据。
针对检查中该餐厅存在的问题,分局立刻进行立案调查。经查明,当事人手写菜单上标注的“长江鲈鲍子”,并非来自长江捕捞,而是从农贸市场购进的人工养殖的“海鲈鱼”,其菜单上宣称的名称与实际不符。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构成了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目前,分局已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并加强教育。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长江禁渔”期,销售长江鱼鲜属于违法行为。餐饮店销售环节不得出现“江鲜、野生鱼”等字样。消费者请勿盲目相信商家所宣传的“江鲜、野生鱼”,应自觉抵制相关产品。
(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沈杨 编辑/汪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