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天(4月24日)起一直到7月底,江苏省公安厅部署在全省开展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集中整治百日行动,像不戴头盔、闯红灯、逆向行驶等违法行为,都是查处的重点,专项行动的开展也是为了提高大家的文明交通安全意识,减少事故的发生。
上午,南京市公安交警二大队铁骑中队民警在中山南路和淮海路十字路口进行执法,一会儿功夫,就查处了多起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首当其冲的就是不戴安全头盔。
很多外卖骑手为了赶时间抄近道而逆向行驶,也是常见的违法行为,要处以20元的罚款。
此外,还有些市民因为不知道电动车载人的有关规定,也被交警拦下来了。骑行电动车后排只能载一名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成年人就不要再带,如果是搭载未成年人的话也要给他准备一个安全头盔佩戴。
百日行动期间,全省公安交警部门将严格对照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规定,核发全省统一式样的电动自行车号牌。凡涉事车辆主要性能指标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各地公安交警部门最大限度将警力投入路面,聚焦酒驾醉驾、闯红灯、超速行驶、逆向行驶、违法超员、违法载人、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非法改装、未满16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等10类重点违法行为,不间断开展整治行动,坚决消除执法管控盲区。
对电动自行车常见违法行为实施“六个一律”管理措施,即:查处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时一律进行实名制处罚;对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一律先学习教育再依法处罚;对非法加装雨伞等妨碍安全驾驶设施的一律依法责令恢复原状;对电动自行车超员一律依法顶格处理;对非标电动四轮车和载客、搭载2人以上的非标电动三轮车一律先查扣再处理;对现场查获的交通违法快递外卖电动自行车一律引导到就近教育点进行不少于15分钟现场教育。
(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李璇 编辑/赵梦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