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三部门联合印发2023年法律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项举措

2023年04月28日 18:43:58 | 来源:我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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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今天(4月28日)从省司法厅获悉:为进一步加强我省民营企业法治建设,激发民营市场主体活力,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江苏省司法厅、省工商联、省律师协会研究制定了《2023年法律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项举措》。

  加强民营企业立法保障。

  健全民营企业有效参与地方立法工作机制,根据省政府年度立法工作计划,所有与民营企业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立法项目均征求省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中民营企业意见。

  强化民营企业权利保障。

  强化行政复议监督职能,平等保护市场主体,依法审理涉及民营企业行政复议案件,用法治规范政府和市场边界,坚决纠正侵害民营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行政行为。

  促进产业链健康发展。

  充分发挥产业链法律服务联盟的平台作用,制定“产业链+法律服务”产品推广方案,向10条省级重点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推广针对性法律服务产品。加强产业律师人才库建设,培养一批产业律师并积极推荐使用。

  推进民营企业合规建设。

  选任一批律师加入江苏省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名录库。统筹仲裁、律师、公证、调解、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资源和高校、智库等机构专业人员,扩容成立省工商联法律服务团。

  优化民营企业公证法律服务。

  推广应用数据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在线保护公证服务,健全完善数据知识产权、商业秘密保护机制,引导民营企业科学、合理、规范地进行数据知识产权、商业秘密在线保护,激发创新活力。

  加快推进公司律师制度。

  以省工商联第十二届执委企业为重点,推动30家以上有条件、有需求的民营企业设立公司律师。

  深化“万所联万会”机制。

  推动商会与律师事务所在建立常态联系、开展结对服务等基础上,因地制宜、因业制宜拓展灵活多样、务实管用的联系合作方式,为商会和民营企业建设法治文化、防范化解法律风险提供更专业、优质、便捷的服务。

  打造“仲裁惠民企”品牌。

  开展年度仲裁宣传服务月等活动,推进仲裁进商会、进民营企业,鼓励、支持在工商联、商会组织设立仲裁调解中心或仲裁联络站、仲裁服务窗口等,为企业提供及时、便捷、高效的仲裁法律服务。

  做优民营企业商事调解服务。

  鼓励支持有一定规模、需求的民营企业率先设置调解工作室、联络站,积极培育民营企业人民调解组织,鼓励具备条件的商会设立商事调解组织,积极引导民营企业通过调解方式化解商事纠纷。

  提升民营企业法治意识。

  推动健全企业普法工作责任制, 组织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等开展“送法送政策进企业”活动,增强民营企业法治意识。依托海外江苏商会和民营企业海外投资产业园区,推动江苏省“海外法律服务中心”实体化规范化运作。

  (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许宸 编辑/高若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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