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苏网讯 (记者/黄磊)5月9日,江苏省政府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2022年江苏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对2022年全省生态环境状况进行解读,公报显示,全省生态环境质量创新世纪以来最好水平。
在全省GDP跨入12万亿元台阶的同时,PM2.5年均浓度实现2013年以来“九连降”,连续两年以省为单位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国考断面年均水质达到或好于Ⅲ类比例达91%,首次突破90%,达到优级水平。长江干流江苏段水质连续5年保持Ⅱ类,太湖连续15年实现“两个确保”,并高质量实现“两保两提”新目标。近岸海域水质优良比例提高至88.9%。全省生态质量达到二类标准,调查记录到物种数6903种,其中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保护物种94种。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钱江表示,全省生态环境质量创新世纪以来最好水平,连续三年在国家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中获得优秀等次,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保护协同并进的特点更加鲜明、良性互动的局面得以巩固。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充分肯定我省工作,认为江苏工作力度大,取得明显成效,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建设走在全国前列。
环境空气质量方面
环境空气PM2.5年均浓度为3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0%。PM2.5浓度和优良天数比率均达到国家考核目标要求。PM10、NO2浓度同比下降,SO2、CO浓度同比持平,O3浓度同比上升。
地表水环境质量方面
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考核的210个断面中,年均水质达到或好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的断面比例为91.0%,无劣于Ⅴ类断面。
省“十四五”水环境质量考核的655个地表水断面中,年均水质达到或好于Ⅲ类断面比例为96.0%,无劣Ⅴ类断面。达到年度省级考核目标要求。
2022年,江苏省长江流域总体水质稳定在优级水平。长江干流江苏段各断面水质均符合Ⅱ类;主要入江支流断面水质全部达到或好于Ⅲ类。淮河干流江苏段各断面水质符合Ⅱ类。太湖总体水质为Ⅳ类,湖体高锰酸盐指数和氨氮平均浓度分别为Ⅱ类和Ⅰ类,总磷和总氮平均浓度为Ⅳ类,处于轻度富营养状态。京杭大运河江苏段各断面水质均达到或好于Ⅲ类。
全省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达标(达到或好于Ⅲ类标准)水量为75.57亿吨,占取水总量的98.8%。
近岸海域95个国控水质监测点位中,达到或好于《海水水质标准》二类标准的面积比例为88.9%,三类为6.6%,四类为2.8%,劣四类为1.7%;优良海水面积比例超过国家考核目标25.5个百分点。入海河流国考断面年均水质达到或好于Ⅲ类比例为93.9%,同比提高6.0个百分点。
土壤环境质量方面
“十四五”国家土壤环境监测网330个一般风险监控点位中,污染物含量在风险筛选值以下的点位有301个,占比91.2%,土壤环境质量总体较好。
声环境质量方面
全省设区市昼间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55.4分贝,同比上升0.2分贝。13个设区市中,7个市昼间区域声环境质量为二级,属于较好水平,其余6市为一般水平。全省设区市功能区声环境昼间、夜间平均达标率分别为97.6%和87.5%,同比分别上升0.7、2.1个百分点。
生态质量状况方面
全省生态质量达到二类标准,全省生物多样性较丰富、生态结构较完整、生态功能较完善。
根据全省县域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记录到物种数6903种,其中陆生维管植物1999种、陆生脊椎动物449种、陆生昆虫1918种、水生生物2537种。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保护物种94种,同比增加。
农村环境状况方面
全省开展空气质量监测的136个村庄,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为81.3%。开展监测的22个农村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部达到或好于Ⅲ类。182个县域地表水监测断面中,水质达到或好于Ⅲ类比例为87.9%。
辐射环境状况方面
全省辐射环境66个国控点和222个省控点监测结果表明:空气吸收剂量率、大气和土壤中放射性核素活度浓度处于本底水平;太湖、淮河、长江等重点流域水体及近岸海域海水、海洋生物中放射性核素活度浓度处于本底水平;重点饮用水水源地取水口水中放射性指标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电磁环境监测点监测结果低于《电磁环境控制限值》中公众曝露控制限值的要求。
据了解,今年以来,在全省经济快速恢复向好、动能持续增强、预期显著改善的同时,生态环境质量保持持续改善态势。截至5月7日,全省PM2.5浓度同比下降4.9%,优良天数比率同比上升4.9个百分点;1—4月,全省地表水国考断面水质达到或好于Ⅲ类比例同比上升2.4个百分点,太湖湖体平均水质达Ⅳ类,湖体总磷浓度同比下降7.1%,总氮浓度同比下降21.5%,均处于近10年同期较低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