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驾驶员李师傅向《正午江苏》栏目反映,前几天他在扬溧高速行驶时,按路面导流标识进入第二车道行驶,结果下高速时被交警处罚,理由就是未按照规定路线行驶!这让他难以理解,难道导流标识错了吗?如果错了,这后果不应该让驾驶员来承担呀?
【车主被罚:不按规定车道行驶 记3分罚100元】
5月5日那天,李师傅驾驶车辆从扬溧高速瓜洲收费站上高速,开了没多久,路边有一块指示牌上面写着“黄牌货车靠右行驶”。于是,他在进入三车道的高速之后,一直在最右车道行驶。地面上也有白色大字“按道行驶、保持车距”的提醒。在行驶了一分多钟后,路面再次出现白色大字。
李师傅表示,第二车道开始有“大型车”的白色大字,第一车道(最左侧车道)标注是“小型车”的白色大字。李师傅便就进入第二车道,按照大型车车道开始行驶。
等到李师傅在前方上党收费站下高速时,交警却突然将其拦下,说他在高速行驶时违章了,要接受处罚。交警给李师傅记3分罚100元的处罚,理由是不按车道行驶,大型车不允许进入第二车道(中间道)。那应该怎么走呢?李师傅表示,交警的意思要进入第三车道(最右车道),大型车要从第三车道靠右走。
【车主质疑:第二车道有白字提醒 违章不成立】
李师傅和交警解释,虽然高速路口确实有靠右行驶的标识,但进入高速后,他是根据高速路面上的导流的白字提示然后进入中间道行驶的,如果真的违规,那也是受了误导。
李师傅:“我行车记录仪上有拍了地上有第二车道有大型车的引导。他说你不要管那个,大型车就要靠右行驶,就要从第三车道行驶。我说这样讲就没法跟你讲了。”
为了核实情况,记者按照李师傅提供的路线,驾车重新走了一遍,确实发现,在高速路口包括部分高速路段有路牌显示“黄牌货车靠右行驶”。但是在上润扬大桥前,的确又有地面白字提醒,中间车道是大型车辆通道,容易让人产生误解。
李师傅:“交警说这个是省里规定的。我说这个省里规定是发给你们的,我们看不到。你们在执行这个任务之前,是不是要把标识标牌做好、工作做到位,让我们看得一目了然。”
【镇江交警:标识标线有歧义 将申请撤销违章】
记者陪同李师傅来到镇江交警支队高速公路二大队。相关负责人解释,他们执行的是省交警总队和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在2020年6月份下发的通知,要求在高速上实施客货车辆分道通行。
镇江交警支队高速公路二大队教导员卢欣说:“如果是在三车道的高速上通行,大型货车一般应该在最右车道来依次通行。如果说需要超车的情况下,可以短暂借用第二车道,但是一旦完成超车要立即回到最右车道。”
虽然文件通知要求很明确,但是路面导流又提醒货车驾驶员要进入第二车道。卢欣说,这个信息他们之前并不掌握,该路段属于扬州交警管辖范围,有它的合理性。因为润扬大桥桥面是实线,无法变道。
卢欣说:“我在上桥的时候,如果说我已经在第二车道行驶了,在超车的情况下,如果你按这条规定,我要立刻回到右侧车道。长实线的情况下是不允许的,那就会和这个东西产生一定的矛盾。那如何去解决这个矛盾?要么就是像刚才说的,桥面上我就允许大型车一直走中间车道,这样可以避免事故的发生。”
但是润扬大桥的下桥口,实线变回虚线的时候,地面没有白字提醒,大型车道换成了最右车道。这确实容易给货车驾驶员造成误解,第二车道可以继续通行,而紧接着不远处就是电子违章抓拍点。路边路牌也显示,黄色货车要靠右行驶。镇江交警支队高速公路二大队表示,因为导流字和路标存在歧义,接下来,他们会跟扬州交警部门沟通,然后实地走访取证,并形成材料上报到支队,然后申请撤销李师傅的违章。
镇江交警支队高速公路二大队五中队中队长贺江辉说:“不能要求每一个人都像交警或者专业的人员去理解标识和标线。我想我们要追求统一性,不能发生任何的歧义。首先,我们下午会进行研究。然后,我们大队要往上报,报上去以后尽可能了解一下。支队也有他们各个层面的审核、流转和审批流程,这个我们肯定尽快把它解决掉。”
【正午锐评:让标识不再“打架” 发现问题就该解决问题 】
司机在驾驶时,必须严格按照道路标示、标牌行驶,这是一个行车常识。通过记者的调查我们发现,李师傅按照道路导流字指引行车,却违反了道路标识规定,因而被交警部门按照“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进行处罚”。 镇江交警在接到投诉后的态度非常积极,表示将尽快核实申请撤销李师傅的违章,并沟通解决导流字和路标存在歧义问题。镇江交警这种发现问题就要解决问题的态度值得点赞。当然,我们也希望镇江和扬州两地交警甚至交通部门尽快会商,尽快真正解决导流字和路标歧义问题,以便不再误导驾驶人。
(江苏广电总台·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钱进 史斌燕 编辑/张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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