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苏特稿记者/陈军 编辑/汪璐
“海瓜子”是不少沿海地区常见的海产品之一。近日,连云港的杨先生向江苏新闻广播《政风热线》栏目咨询:今年连云港市将进行特别捕捞试点工作,计划在特定海域允许使用特定渔具捕捞海瓜子。作为渔业养殖户,究竟何时能够办理特别捕捞证?
正处海瓜子捕捞期内 渔民盼望推行特别捕捞试点
杨先生从事渔业养殖捕捞多年,他告诉记者,海瓜子学名蓝蛤,是喂养基尾虾和梭子蟹的饲料。去年以来,由于捕捞海瓜子使用的工具被列为禁用渔具,海瓜子被禁止捕捞。今年,国家计划在部分地区推行试点,在特定海域颁发特别捕捞证,但具体实施的日期还尚未确定。
海瓜子可作为饲料喂养虾蟹 图片来源:杨先生
杨先生表示,每年5到7月是海瓜子的捕捞期,包括他在内的不少渔民、养殖户都很着急,盼望着能尽快申领特别捕捞证:“雨季来了以后,海瓜子遇到雨水,也会自然死亡。最主要想咨询,到底什么时候能顺利地给我们颁发这个特别捕捞证”。
两种捕捞渔具被禁用 特定条件下允许试点捕捞
渔民收集捕捞上岸的海瓜子 图片来源:杨先生
5月25日,江苏新闻广播《政风热线》栏目关注了这一问题,并现场反映至连云港市农业农村局。
连云港市农业农村局渔政监督管理处工作人员李海介绍说,渔民采收海瓜子等贝类海产品,目前主要使用的是拖曳水冲齿耙耙刺、拖曳泵吸耙刺两种渔具,都已被列为禁用渔具。考虑到海瓜子捕捞期一过,死亡腐烂后也可能对海洋环境造成污染,相关部门着手推行特别捕捞试点工作,同时对于特定条件例如确权的海域、本身有增养殖贝类,包括渔具、渔船数量和采收时间在内,进行严格规定。
连云港市农业农村局:申请材料已递交至省厅 争取捕捞期内通过并执行
连云港当地的特别捕捞试点何时能通过审批并正式推行?
打包装袋的海瓜子 图片来源:杨先生
李海表示,今年4月份,国家农业农村部已经同意了在辽宁盘锦市开展特别捕捞试点工作。得知该情况后,连云港市农业农村局也在积极推进当中,已经将相关申请材料提交至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力争在海瓜子捕捞期内通过并执行。
“对接以后,省厅已经达成共识,同意我们连云港申报”,李海进一步表示,“第二步,我们就要请省厅加快审核材料,然后递交到国家农业农村部,争取在捕捞期内能够解决这个问题。”
(江苏广电总台“我苏特稿”,转载拒绝任何形式删改,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