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是孩子的榜样,一言一行都会对其成长产生影响。今天(6月3日),记者获悉,在扬州江都打工的山西女子江某偷鸡摸狗的时候,竟然把未满10岁的女儿带着望风,她不仅因为盗窃获刑,还被检察机关责令依法带娃。
前不久,江都新区派出所接到辖区某商业综合体报警,称店内物品被盗。民警调查发现,该店主要经营化妆品、饰品等小商品,被偷的物品以化妆品为主。调阅监控视频并研判后,警方很快将嫌疑人江某抓获归案。
经查,江某系山西人,和丈夫在江都打工,她平时喜欢打扮,又舍不得花钱,于是从去年开始流窜江都多家商店实施盗窃十多起,专偷女性化妆品。
民警发现,江某每一次作案身边都跟着一个小女孩,江某供述,小女孩是她的女儿小月(化名),还不到10岁,带在身边是让对方在一旁望风。在江某影响之下,渐渐地,小月也沾染上了恶习,母女俩有时还互换角色。
江都公安分局新区派出所民警韩杨介绍:“一开始是母亲偷东西,小姑娘站在旁边望风,但是逐渐变成小姑娘在偷,母亲在望风。”
日前,该案件被移送至江都检察院提起公诉。检方表示,被告人江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窃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法院审理后,以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宣判后,江某懊恼不已,承诺不会再犯。
检察机关表示,江某作为监护人,带着未成年的女儿实施盗窃,属监护人监护失职,接下来将向夫妻俩发出《家庭教育令》,责令他们多关注被监护人的生活状况,依法尽责带娃。
(《零距离》记者/胡艳 扬州台 编辑/高若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