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6月20日),《南京市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条例(草案)》提交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进行一审。条例草案拟从服务体系、文化传承、融合创新、监督保障等方面对南京市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作出具体规定。
中医药历经千年传承和发展,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在南京,中医药同样有着悠久的发展历史。
以“金陵四大名医”之首张简斋所形成的金陵医派,与吴门医派、孟河医派、龙砂医派等中医学术流派同样名扬四海,各具特色。南京市中医院还成立了“金陵医派中医药研究中心”,专门发掘整理经典方子、研究金陵医派古籍,传承、培养金陵医派的特色人才。
同时,南京作为老龄化程度较高的城市,各种老年病、慢性病高发,中医药及中医适宜技术在老年病、慢性病防治和康复护理方面,具有诸多优势。
南京中医药事业在资源总量、服务体系、医疗能力、科学研究等方面,一直走在全省前列,但同时也存在不少的短板弱项。
市卫健委主任夏海鸣介绍说,比如对金陵医派的保护传承和推广还不够,中医药高层次人才还很缺乏,中医药产业规模偏小、产品不多、市场覆盖有限等等,这些与健康南京建设的新要求、人民群众对健康的新期待以及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新目标相比,还有较大差距。
“做好中医药立法工作,对于充分发挥中医药的独特优势,协调中西医共同发展,提供更高质量医疗资源供给,满足老百姓多样化的医疗需求具有重要意义。”南京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李华表示。
如何确保出台的条例真管用、有特色?南京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委联合市卫健委、市司法局开展了形式多样的立法调研论证,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
南京市名中医、市中草医医院中医皮肤外科诊疗中心副主任中医师刘玉兰希望条例对南京特色的经典名方加以保护,督促政府有关部门加大中医药人才的培养扶持力度。
张氏接骨术传承人张文象希望条例能在中医师人才培养的政策上有所突破,促进涌现出更多的中医师传承人,把中医的历史价值、文化价值和科学价值发扬光大。
江苏省人大代表、南京市中西医结合医院院长邵蔚谈到,大部分的中草药价格低、利润空间小,有些企业不愿意生产,希望条例对医疗保障等行政部门加大对中医药的扶持力度作出规定。
秦淮区人大代表、石门坎卫生服务中心副主任周雪梅长期工作在基层医疗一线提出,目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药治疗病患的参与率还不高,中医药床位数也不多,希望出台的条例能够加大对中药的扶持力度,更好的提升中医药服务率与服务质量。
据介绍,一年多来,各方面收集意见建议200余条。
提交审议的条例草案对“提升中医药服务质量”问题已有体现。条例草案第一章拟从医疗机构建设、服务能力建设、中西医师职业资格界定、中医药参与公共卫生机制等方面对建设中医药服务体系提出要求,鼓励发展中医药服务,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完善中医药服务体系,加强数字化建设,充分发挥中医药的独特优势。
条例草案还就推动中医药传承研究、挖掘保护经典名方、传承保护中医药文化、建立中医药文化基地、普及中医药知识、鼓励金陵医派发展、加强中医药交流合作等方面,拟作详细的规定。并结合数字化浪潮,拟专门推进中医药服务数字化建设:推进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智慧化、数字化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支持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提供中医远程医疗、移动医疗、数字医疗等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
(江苏新闻广播/丁凤云 通讯员/肖日东 谭菲 编辑/高若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