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获悉,按照中央新一轮支持政策,江苏省财政厅会同省委组织部、省农业农村厅等相关部门下达2023年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中央资金1.6亿元,支持我省539个村通过资源发包、物业出租、居间服务、资产参股等多样化途径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
新一轮省级资金支持政策还明确,从今年起将补助标准从每村60万元提高到80万元。资金分配要向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有发展思路、工作规划、具体举措和实践基础,近年来涉农资金使用管理规范有效的地区倾斜。
同时,要求优先选择村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强,村集体成员发展意愿强烈、有广泛共识,具备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资源、资产、区位、产业基础等条件的村。
(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郭艺 编辑/高若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