锐观察|检察官办案:怎么又是他?

2023年06月30日 13:17:29 | 来源:我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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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检察院每年受理审查起诉500件左右的醉驾案件,相对来说,这类案件的案情并不复杂,办理难度也不大。但是,2023年5月,检察官王蓉辉和他的团队却在办理两起危险驾驶案的过程中,挖出了一个六人碰瓷团伙。6月27日,这6名犯罪嫌疑人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公诉人:“用碰瓷的手段来‘赚’这个钱,这个想法是谁想出来的?”

  犯罪嫌疑人:“应该是我。”

  公诉人:“是你就是你,不是应该是你。”

  王蓉辉,吉林大学法学硕士。现任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检察院检委会委员,第一检察部主任,一级检察官。那么,法庭正在审理的是一起什么样的案件呢? 2022年7月26日凌晨2:59分,盐城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了一个名叫王某磊的男子的报警电话。

  “人没事,就擦了一下。”

  “叫什么名字?”

  “王某磊。”

  交警赶到现场后发现,这是一起两车碰擦的轻微交通事故,碰擦的部位是两辆车的后视镜,现场并没有人员伤亡等其他情况。但是一个疑问迅速涌上了交警的心头,怎么又是他?

  盐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六大队龙湖中队指导员戴荣飞:“发现又是同一个人报的警,而且都是王某磊,我们想你不可能都在凌晨,而且开了不同的车,老跟别的醉驾的车子发生碰撞。”

  原来,5个月前的一天凌晨,该中队交警也处理了一起两车轻微碰擦的交通事故,报警人也是王某磊。

  胥某林:“对方车上有四个人,当时他讲的第一句话就是你喝酒了吧?问我要三万块钱。”

  在敲诈胥某林三万元赔偿金未果后,王某磊向警方报了案。在刑警的努力下,又一名被害人葛某成向警方讲述了那个令他胆战心惊的凌晨。

  葛某成:“他自己撞上来,撞到了我左前方,我就说这个事情能不能私下解决,然后当时对方开口就要五万块钱。”

  为息事宁人,葛某成赔偿了王某磊等人22000块钱。随后,警方抓获了以王某磊为首的六人碰瓷团伙。2023年5月10日,盐城市公安局亭湖分局将案件移送至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检察官:“有没有考虑过,万一碰瓷的力度掌握不好,会造成车毁人亡的悲剧?”

  王某磊:“没有考虑那么多。”

  因为此前做过出租车司机,王某磊了解到,一些到酒吧消费的人员,时常怀着侥幸心理,酒后开车回家。王某磊觉得,可以从这些人身上敲诈钱财。就这样,他伙同王某、王某帅、韩某虎等人,先后多次,深夜到盐城市盐南高新区一些酒吧门口寻找目标,一旦发现有人酒后开车,就一路尾随、伺机碰瓷。

  辩护人:“本案中被害人酒后驾驶机动车,给了被告人可乘之机,自身存在有一定的过错,可以酌情对被告人从轻处罚。”

  公诉人:“本案被害人确实存在着酒后驾车的行为,但是他这个酒后驾车行为不是本案发生的原因,被害人的酒驾行为应当由交警来处理,所以本案不存在被害人的过错。”

  庭审中,几名辩护人提出,有的犯罪嫌疑人是初犯,建议适用缓刑。对此,公诉机关给予了回应。

  公诉人 :“本案中,每一名被告人都参加过两次以上的犯罪活动,而且这种碰瓷行为的危险性大家可想而知,两车碰撞,它的后果是不可控的。同时,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专门对碰瓷案件如何处理出台了相关意见,这种碰瓷的行为社会危害性是很大的。鉴于第一点、第二点,本案中被告人不宜适用缓刑。”

  当天的庭审持续了2个多小时,公诉人对六名被告人提出了一年到三年不等的量刑建议,本案将择期宣判。

  有关这起案件的详细报道,请关注今晚江苏公共新闻频道《法治在线》栏目播出的检察官办案特别节目。

  (江苏广电总台·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戴春梅 熊玄 王教群 谢豫 陈卓平 吴金德 林莲子 亭湖台 编辑/刘璐)

  (本条新闻版权归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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