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不过有人却打起了社保基金的歪主意,利用别人的社保卡,套取社保基金。近日,南京秦淮区法院宣判了一起“套现”医保卡案。
程某患有高血压、糖尿病,常年需要吃药控制。两三年前,他发现医院门口有人在偷偷收药,程某认为这是一个赚钱的“商机”。
南京秦淮区人民检察院二级检察官刘勋说:“一开始主要是向自己的一些亲朋好友宣传,说你们可以把医保卡提供给我,然后我可以去通过其他的方式把这个药开出来,然后进行倒卖牟利,后续经过这些朋友口口相传,其他人也纷纷把医保卡提供给他。”
将医保卡提供给程某的人,大部分并没有慢性疾病。为了骗取开通相关慢病的医疗待遇,程某虚构了持卡人患高血压、糖尿病等疾病的情况。随后,程某拿着这些医保卡大肆开药,然后将到手的药倒卖。程某承诺每年会分给持卡人2000块钱,作为“好处费”。随着套现金额越来越大,程某的违法行为引起了一家社区医院的怀疑。
刘勋说:“有一家社区医院,发现程某经常持多人的医保卡进行刷卡,就把这个信息进行了上报,经过社保部门反向的核查,发现行为人持将近20多张他人的医保卡,进行刷卡购药。”
截至案发,程某诈骗社保统筹基金钱款共计人民币35.1万元。经过开庭审理,今年6月,南京秦淮区法院法院以诈骗罪判处程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50000元。
刘勋表示:“根据我们国家的法律规定,公民个人在使用社保卡进行购药的时候,应当进行实名制登记,将本人的医保卡提供给他人进行冒名使用,本身就是一种违规的行为,如果涉嫌使用一些欺诈虚假的证明材料,骗取国家的医保统筹基金,可能会涉及刑事犯罪,也希望市民在就医的时候,能去正规的医疗机构,而不是去轻信路边的这些药贩子,他们兜售的相关的药品,可能也会存在一些自身安全的风险。”
(江苏广电总台·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黎明 潘越 编辑/赵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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