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了解到,2023年,扬州相关项目已获得中央生态环境专项资金补助共计13233万元,其中:大气污染防治资金501万元,土壤污染防治资金547万元,水污染防治资金7342万元,农村环境整治资金4843万元,为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今年以来,全市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围绕生态环境保护重点领域、重要环节,从项目谋划储备、跟进落实、资金管理等方面充分发挥好生态环境专项资金支持引导效用。督促各地以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和生态环境保护为主攻方向,积极谋划生态环保项目,主动储备并向上申报一批既能推动解决辖区突出环境问题又符合专项资金支持范围的项目。按照专项资金管理要求及时将资金下达项目所在地,督促项目单位推进项目实施,争取早日形成效益,同时做好项目的绩效评价工作,进一步提高项目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