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记者从海门区人社局获悉,海门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工作已经完成,海门共86236名企业退休人员受益,人均增加养老金103.2元,人均增幅4.31%。
据介绍,此次调整的对象为参加海门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在2022年12月31日前办理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手续的人员,调整日期从2023年1月1日起。
今年的调整办法与去年总体保持一致,仍由固定额、缴费年限和本人基本养老金三部分组成。其中,固定额为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6元。本人缴费年限15年及15年以下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不满1年按1年计算,下同),为每月增加1.3元;15年以上至25年以下(含25年)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为每月增加2.1元;25年以上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为每月增加3.7元,按缴费年限月增加额不足19.5元的,按19.5元增加。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部分按本人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的1.1%挂钩。
高龄老人在普调的基础上,继续享受倾斜调整。2022年底前年满70周岁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发19元、27元、35元。
近年来,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政策均体现长缴多得、多缴多得的原则,建议灵活就业人员在经济条件许可的情况下,适当提高缴费标准,增加缴费年限。
(来源:海门区融媒体中心 编辑/赵恩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