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明冠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
(2023年8月3日兴化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兴化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接受明冠同志辞去兴化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并报兴化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备案。
兴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决定任免名单
(2023年8月3日兴化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任命戚 鹏同志为兴化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兴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名单
(2023年8月3日兴化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任命赵 斌同志为兴化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研究室主任;
任命罗国瑞同志为兴化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
免去于海翔同志的兴化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研究室主任职务;
免去毛登铭同志的兴化市人大常委会垛田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兴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决定任免名单
(2023年8月3日兴化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任命戚 鹏同志为兴化市公安局局长;
任命顾小兵同志为兴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任命房宝才同志为兴化市统计局局长;
免去明 冠同志的兴化市公安局局长职务;
免去王 勇同志的兴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房兴杰同志的兴化市统计局局长职务。
来源:兴化人大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