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获悉,为进一步发挥“环保贷”政策作用,引导合作银行加大中长期贷款投放力度,更好支持企业开展减污降碳、生态修复、节能环保、资源循环利用等生态环保及环保产业发展项目,江苏省财政厅会同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印发通知,进一步扩大“环保贷”政策支持范围。
据了解,“环保贷”单户项目贷款最高额度3000万元,此次贷款期限由两年延长至不超过五年,贷款利率调整为不超过五年期LPR+40个基点。对于环保信用评价为绿色、蓝色的企业,项目贷款利率在政策基础上优惠10个基点。
政策明确将省生态环境厅认定的环保产业企业流动资金贷款纳入支持范围。单户流动资金贷款最高额度1000万元,贷款利率不超过一年期LPR+50个基点,贷款期限不超过一年。贷款到期后可申请续贷,续贷期限不超过一年。企业可根据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用款需要,向同一家合作银行分批次申请“环保贷”并提款,但任一笔“环保贷”的申请和发放均须符合相关条件,且任一时点单户“环保贷”贷款余额不超过“环保贷”规定的单户贷款最高额度。
为更好发挥政策合力作用,此次政策还明确,对于同一企业的不同项目,符合条件的,允许分别申请“环保贷”和“环保担”支持。
(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郭艺 编辑/汪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