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助精神障碍患者回归和融入社会,改善和提高患者社会适应与参与能力和就业能力,日前,江苏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和江苏省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出通知,决定在全省开展为期三年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融合行动(以下简称“精康融合行动”)。
根据部署安排,江苏将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形成布局健全合理、服务主体组成多元、形式方法多样灵活、转介衔接顺畅有序、管理机制专业规范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为实现2025年“所有县(市、区)广泛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根据行动方案,江苏将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建设布局优化行动、畅通精神障碍治疗与康复双向转介行动、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供给能力提升行动、高素质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行动、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可持续发展保障行动和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支撑体系优化行动等六大专项行动。到2025年,全省所有县(市、区)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苏南地区服务延伸至设区市范围内50%以上的乡镇(街道)、苏中地区服务延伸至设区市范围内40%以上的乡镇(街道)、苏北地区服务延伸至设区市范围内30%以上的乡镇(街道),登记康复对象接受规范服务率达60%以上。
同时,江苏还将加大政策扶持,各地要落实好最低生活保障、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职责以奖代补等政策。省、市、县级有关部门要形成政策合力,有条件的地区可创新发展政策,促进“精康融合行动”实施。
(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王敏 编辑/国正)